什么样的人能够继承遗产
为什么财产能继承,权利不能继承?
首先,二者概念完全不能混同!毫无比较性。一个是财产关系,一个是人身问题。一个是客观权利,一个是主观责任。一个是民事概念,一个是刑事概念。
遗产是财产,是可以被转让的,其标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生前自由支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双方都拥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
犯罪是人身行为,犯罪者需要承担责任是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承担责任是法律规定的他自己的义务而不是他儿子的义务。
所谓权利义务相对应,能跟继承权对应的义务,包括赡养老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等,而跟刑事责任相对应的权利包括生命权,不用自证其罪的权利等。
二者不是能够实质对应的权利义务,空谈多可笑,实无交集,如何相提并论。
当然,从伦理和某些传统观点上,父债子偿,恩这个债包括犯罪。
伦理的形成应该就是文化精华或糟粕的源远流长,逻辑难以解释,见仁见智吧。普法任重道远。
关于这个问题,财产能够继承,是因为财产是具有物质性质的,可以被继承人所占有、使用和支配。继承财产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通过继承可以保障继承人的财产权益。
而权利不能继承,是因为权利是指人们享有的、与人格和行为相关的法律利益。权利是与个人紧密相关的,是人们在社会中拥有的权益,不能被转让或继承。权利是人的自由意志和自主选择的体现,不能被他人代替或继承。
此外,权利的行使通常需要基于个人的能力、知识和责任承担,而这些是个体独有的,无法被他人代替。因此,权利不能继承,只能由个体本人行使。
从法律角度分析,哪些人能够继承死者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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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意义上的继承分为三大类,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当三者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特别强调的是,在遗赠抚养协议中,遗赠人的子女对其父母仍有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死者的儿子、女儿都有权利继承死者的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都是按照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会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的,才轮到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死者遗产。
2、如果死者的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由死者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死者的孙子、孙女)能够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人(死者的孙子、孙女)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死者的儿子、女儿)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是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者的遗产。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配偶、父母、子女。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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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并从法律角度分析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二、被继承人死亡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权,因而将遗产第二顺序继承的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遗产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四、对被继承人扶养或赡养较多的人。
五、《继承法》第11条规定的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
六、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七、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协议,约定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给他的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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