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农村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 父母是农村户口儿子有权继承吗?
- 父母不在农村房子女儿如何继承?
- 在农村父母都不在了,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更改名字吗?怎么继承父母的房产?
- 在农村,父母死后财产归儿子还是归女儿?如何分配?
- 父母是农村户口,父亲过世了以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父母是农村户口儿子有权继承吗?
父母是农村户口儿子有权继承房子居住权。
如果儿子是非农户口,只可以在农村父母房子的居住权。
如果房子顺坏或者倒塌以后,儿子不能重新翻盖,因为农村户口的房子的宅基地是一种福利。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私有土地,如果没有农村户口的人了 就需要把土地收回。
父母的农村户口儿子是不能继承的,儿子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儿子继承父母的财产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父母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如果没有倒塌的情况下,你可以居住,也可以买卖,但是一旦房子倒塌了,你是不能重新在那上面再盖房子的,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
看到有关继承权的一些法律文件。有关直系亲属可以得到遗产的一些问题,如果留下的遗产是属于农村的房子,那么在继承的时候也只会拥有房子,但是对于宅基地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对于继承者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也要确认清楚自己的财产才可以实施分配。
老人在农村的房产儿子是可以有权继承的,只要儿子是复合继承的条件。就算是城镇户口,也能够拥有农村的房产继承权。
父母不在农村房子女儿如何继承?
父母不在农村房子当然由子女来继承了,前提是父母同意并有书面说明,女儿拿着这个继承说明,再拿着以前的房产证,到管房产证的单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子就是女儿的,如有、兄弟姐妹,都要协商好,以免有纠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不愉快!
在农村父母都不在了,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更改名字吗?怎么继承父母的房产?
继承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需要提供: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也可以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农村,父母死后财产归儿子还是归女儿?如何分配?
在我们农村有儿子,有女儿的人家。女儿除出嫁时得到的陪嫁以外,一般就不能继承父母家产。父母所有房产全归儿子所有。父母生病或亡故所需款项主要由儿子承担,女儿只负责看视慰问和父母亡故时折果和念经超度。这是旧例。
若父母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末凡出嫁的遵出嫁女儿标准。凡留家招上门女婿的。上门女婿就是儿子,那女儿就视同媳妇。结婚前一天,女儿与女婿就换位的,女儿先去婆家当女儿,女婿先来丈母娘家当儿子,第二天以儿子的身份去娶媳妇。
现在情况基本上照旧。也有的人家给出嫁的女儿留一个房间或给点辅房。另外多少分点钱给出嫁的女儿。但儿子(包括上门女婿)跟出嫁的女儿在继承父母房产上是不平分的,相差很悬殊。义务也相应的。
首先我要说的是,要走法律程序
如果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你父母留下的遗产,所有子女是具有同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在农村,父母死后财产肯定归儿子!
女儿也不参与财产分配问题!
在农村,儿子是继承父母产业的第一继承人!而女儿是嫁出去的人,不参与娘家事情的!
例如!有弟兄五人,五人分配父母的财产,埋葬也是弟兄五人承担,女儿只是随份子钱!在其它不管!这就是农村的风俗,家家都这样照办!这是我白银地区的风俗,别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谢谢提问者,我只能这样答题了!
在农村,父母死后财产归儿子还是归女儿?如何分配?
在我们农村一般父母也没什么家产,就是一块宅基地,有个房子,女儿想要也拿不走,也不值钱,所以都是儿子的。甚至有的父母住房子都是住儿子的,没有财产。分什么?要分只有分父母的赡养责任。
现在农村的,一般父母的赡养是儿子承担。女儿时不常拿点东西来看父母。比如,看病一般是儿子拿钱。床前床后伺候也是依儿子为主。还是儿子管得多。
题主您好!这个答题我来答几句吧?
在我们这边农村有这样的习俗,叫是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故一般
父母的遗产归儿子所有。
但是现在也不绝对,有些老人在生前
巳经有所安排,在农村的拆迁安置房
女儿也要绐一点,(这是少数)。如果
在生前无有安排,女儿无权干汲!
这是合情。但是也有一种情况在出现
于农村,有些女儿依法律顺序去起诉
也可得到法律保护分配的。是合法的
!这亦是少数。这个是合法不合情,
而后可想兄妹之间都是不欢而散,活
不来去死不吊孝,,,
这个也是现实存在的社会现象。
父母是农村户口,父亲过世了以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宅基地系集体所有权,个人使用权,只供同户口的人使用。小女儿虽然是农村户口,要看是不是已经出嫁了,如果已经出嫁,爷爷奶奶也不在世,则由母亲完整继承。当然了,这是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一般从农村人情世故的角度,父亲母亲如果都过世,则由儿子继承,即使儿子不是农村户口,也没人会说什么。
第一楼主回答内容来看,他不懂土地法,道听途说胡扯。农村房子包含房产和宅基使用权两个概念。财产来说造房时户口在家的都拥有共同共有;土地法规定地随房走,那么户口在的家庭成员都有土地使用权。后户口迁出,但还是拥有平等权益,不存在继续问题。上边的楼主不懂法请自重。女儿如成家,夫家如也在农村,那儿也有宅基地房产,国家也有条文,原则上享受一处宅基地的权益。她如要所谓继承,应与原始家庭成员协商为妥。网友们明白吗?
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土地,村民对宅基地只地使用权。关于上述之例,户主已去世,其他兄妹已迁到城市,转为城市户口,在农村户口上,只剩母亲与小妹,所以,小妹与母亲有继承权。其他外迁城市户口的兄妹,只能共同与母亲小妹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外迁的兄妹不能继承宅基地。
首先要看最小的女儿户口是否和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如果在同一户口本上,她和父母属于共有宅基地。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所有子女都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只有建在的母亲是共有人。房子是父母建的,母亲同意的情况下,其它子女只能在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子的补偿中受益,宅基地只属于共有人。如果宅基地占地赔偿的话,于理只属于共有人,于情可以子女平分或者给其他子女相应照顾,给是情分不给是本分
感谢邀请,欢迎关注【聚焦三农】。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对宅基地不能继承。同时,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在这个问题里,如果农村户口的母亲日后过世,由于子女中的哥哥姐姐都已迁出成为城市户口,已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以对于农村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都不能继承 ,只有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是在这个问题里,最小的女儿是农村户口,如果最小女儿的户口还在父母的户口本上,没有因出嫁等原因迁出到其它的村子去,那么她对父母留下的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都是有继承权的。
而且,因为最小女儿的存在,父母留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就不会因为自然消亡而被村集体收回,因为小女儿如果没有迁出户口到别的村里,就仍然是村集体的一份子,是这块宅基地和房子的主人,是可以对房子加以翻建 和维护的。
至于母亲过世后,土地和宅基地如何分配,在保证各人的合法权利情况下,要根据母亲的遗嘱来决定。
这个问题很好解答,因为你父亲过世了,你可拿房产证更改你母亲的名子就可以了。因为户主过世,你母亲是第一继承人。若是你们也是农村,同村的户口。只要你母亲同意,但是必须通过房地产有关部门见证方可过户。但必须是一户一宅。你们有房子就办不了。就是你母亲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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