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怎样处理
农民工工伤如何处理?
您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事故受伤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话,工伤职工应当在事故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工伤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工伤职工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
3,被认定为双方需要实施劳动关系后,拿着裁决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病例诊断等相关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被认定为工伤后,在伤情稳定时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致残等级和停工留薪期,然后根据相应的工伤级别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带新年假工资,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5,具体工伤待遇根据工伤等级和职工工资,还有当地规定计算。
另外,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又拒绝支付相关待遇的,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从社保基金中先行支付。
感觉有用,可以关注我。
农民工工伤如何处理?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其责任人同样享受权利,只有具备你单位用人招聘群体员工都是有工伤害处理的结果功能。工伤害有严重的,有轻微,有一般定性处理的方法等等。
工伤如何处理?1,工伤害的地方,地点,时间,路口段位,或者是工地上工伤,作为伤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为标准。2,用人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方法对伤者处理好的功效率。这是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范围内工作。3,用人单位区别的责任在于处理工伤者的重大工伤,或者是轻伤,一般的协调,商量的事件记录。4,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者的针对文件,及单位的组织订立规章制度处理。(职责分明,制度与执行分明,区分承担责任),5,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者的重,或轾,一般的处理,也有长期阶段性的补贴,补助费的办法。,,,等,
应该是用人单位的重视,本人受伤者认识,及时处理好等等。
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我民工所在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四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遇到工伤的相关问题该如何解决?
针对您的问题,无用多余的废话就不多说了,直接开门见山。分别针对您的问题来回答:
一、购买药品无正规票据,是肯定不能报销的,这个你得自己想办法,原则上有资格卖膏药的就一定有正规票据的,私人一般不允许卖这些。
二、记住这一个条款: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你是可以在一年后申请复查鉴定的,这是一个机会。如果你不去申请复查鉴定,以后非工伤部分的只能按照病假来了,而且病假也是有最大期限的。
三、工作岗位调整,但工资不应降低,这个是没问题的,也就是公司不能降低你的工资,但前提是你没有签相关书面的东西。如果签了,那就被动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有更细节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在头上上私信我。
一,你的腰间盘突出根据以下依据,很难认定为工伤 , 而且时间已经超过一年,过了劳动仲裁失效期。
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请假,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岗位劳动法中并没有特别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工作内容的条款。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用人单位一旦在劳动合同中就工作内容与劳动者达成了一致,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属于违约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腰椎间盘突出,不属于工伤,也不属于职业病!
这一点给你两点参考资料: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你可以在网上搜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你会发现腰椎间盘突出也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
有的朋友会提出疑问,有的工作性质导致很容易出现腰椎间盘突出的现象。比如,经常弯腰的工作,工厂里的天车工、公交公司的司机等;虽然如此,可《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没有这一病种,就没法按照职业病申报工伤。
既然不能申报工伤,你的情况只能按疾病履行病假手续,尽快进行治疗。目前,腰椎间盘突出的治疗方法很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膨出
膨出是腰椎间盘突出病状的初级阶段,一般这种情况的腰部疼痛会出现有的时候疼痛厉害,有的时候小腿部位胀痛,但不影响日常的活动。膨出状态的治疗,可以通过打封闭止痛针或按摩+输液消炎,来消除肿痛;中医保守疗法:牵引、熏蒸、复位,改变椎骨位置,较少压迫神经,来达到消除疼痛的目的。
二、突出
这种情况,有的采取微创手术,不用开刀,很方便;还有一种方法,在突出部位注射胶原酶,把突出的髓核进行软化,不再压迫神经。
三、脱出
这是要椎间盘突出最严重的情况,大多通过手术切除,在原部位加固人造支架,保证腰椎之间的正常弯曲。切除手术虽然已经是很成熟了,但是毕竟存在一定的风险;大多人不愿进行此项手术。
说明,本人不是医生,只因为爱人患腰椎间盘突出多年,各种治疗方法基本都尝试过。保守治疗存在复发性,切除手术爱人害怕,一直没进行;最后选择了注射胶原酶,休息了三个月左右,已经六七年了没有复发,效果很不错的!
1.在实践中,一些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工伤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在法定期限未及时申报工伤造成工伤不能确认,或者申报工伤后未被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对工伤做出认定,也无权委托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因此,不能适用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予以处理,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予以处理。
2.在工作中,劳动者发生身体不适,且有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材料可以休病假,可以申请相应的医疗期。(申请病假要写明自己的病因和治疗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 :
(1)工龄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为3个月,在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病假时间6个月;
(2)工龄10年以上的,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为6个月;在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的,病假时间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病假时间为24个月。
3.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即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是公司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公司的调岗应具有合理性。
一般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降职降薪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就不合法。这属于重大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须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薪酬、工作地点等。
富士康工伤处理流程?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灵活用工中,劳动者发生工伤怎么办?
灵活用工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行为吧,俗称的小时工、钟点工。
用人单位肯定会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所以都会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被鉴定为10级-5级伤残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员工工伤,公司如何处理赔偿?
你好我叫小苏,我认为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铁路职工工伤怎么处理?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铁路工伤 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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