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提起诉讼,不以法院是否审理为准,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又撤诉的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有一个债务人一直没有偿还能力,债权人担心诉讼时效届满,每隔不到两年,就上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又撤诉,等债务人的违建房屋被拆迁并获得拆迁补偿款,债权人起诉后获得偿还债务。诉讼,要掌握时机,量力而行。 大家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赞,请大家关注,欢迎评论互动。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时效中断,为什么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担保法司法解释》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很显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在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中,是将主债务诉讼中断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分别加以规定的。我们在理解该解释时,绝不能仅仅根据“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的字面,就简单地得出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问题的结论。其实,在理解该解释时,只要结合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可得出正确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这个条文中可知,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撇开被保证人即主债务人,而单独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在此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当然引起中断。 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并非不存在着中断的问题,只是它中断与否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但是,若存在着诸如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要求履行义务、起诉等法定情由时,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产生中断的法律后果。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怎么理解?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是指劳动仲裁过程中发生特定情况导致仲裁时效计算暂停或中断的情况。
1.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指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仲裁委员会认定存在无法开展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暂停计算仲裁时效的状态。例如,仲裁申请涉及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出终结劳动关系的申请或请求,仲裁委员会会中止时效计算直到终结劳动关系的法律处理结束。
2.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指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因为特定原因导致仲裁时效计算暂时停止的状态。例如,仲裁申请被委员会或法院退回,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不能被受理时,仲裁时效被中断。一旦中断的原因被解决,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同时也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有关具体的中止和中断条件和程序,可参考当地相关劳动仲裁法规的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时效期限暂时停止或中断,对于劳动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
1. 中止时效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的某些特定情况下,时效期限暂时停止计算。
比如,当一方提起劳动仲裁时,如果对方提出调解申请,则劳动仲裁时效会中止,直到调解结果出来或调解终止。
2. 中断时效是指劳动争议进入特定程序后,时效期限暂时中断,重新开始计算。
比如,如果劳动仲裁案件进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阶段,劳动仲裁时效会中断,直到诉讼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总结:劳动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为了保障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止和中断时效让双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更充分的时间来解决争议,使得争议的处理程序更加公平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