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动态 2025-07-31 1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建筑工程诉讼时效是多久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民法典个体施工队工程款诉讼时效规定?
  2. 工程索赔期限是几天?建筑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民法典个体施工队工程款诉讼时效规定?

工程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有:1、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三年;2、诉讼时效期满之后,权利人失去的是胜诉权,但是没有失去起诉权;3、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一、工程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是可以申请延长的,如果快到期了向法院申请即可。但是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只会失去胜诉权,并非诉讼权,当事人依旧可以上诉,法院不会对诉讼时效。

工程索赔期限是几天?建筑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的索赔期,一般应该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在施工合同中予以约定,要约定清楚哪些情况可以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有哪些、索赔的期限、索赔的流程,延期索赔的后果等。如果在施工中出现了合同约定的索赔情形,则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项目、期限、流程进行索赔,如果不按照合同有约定索赔,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比如索赔权消失等。

如果承包人和发包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上述索赔问题,那么双方就要参照法律规定或者规范性文件确定索赔情形、索赔项目,比如《合同法》《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当出现工程索赔的事项时,承包人一定要及时制作《工作联系单》《工程索赔单》,并及时送达给发包人,保留送达的证据,以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确定索赔数额或者在工程结算时将索赔项目计算在工程结算价内。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可以约定以下情形作为工程索赔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

(3)发包人未及时办理许可、批准等行政审批手续;

(4)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

(5)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

(6)发包人增加工作量;

(7)发包人设计变更未提前通知,影响关键线路施工;

(8)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或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关键线路施工;

(9)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工程未能及时进场,或其未按照总包方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造成项目整体工期延后;

(10)发包人未能按合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工程施工,且经承包人书面提醒后仍无改观,造成后续工程无法顺利进展;

(11)发包人未及时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导致整体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或导致整体工程无法办理验收;

(12)发包人原因无法办理竣工手续;

(13)因发包人原因无法办理备案手续;

(14)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施工;

(15)合同约定执行政策、法规、规章和政府命令,因前述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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