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第一部党章(党的第一部党章什么时候制定的)
党的第一个党章是几大产生的?
第一个党章是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23日的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并通过的。还答案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本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决议,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
二大。
1922年7月,一批心怀远大理想的革命志士再次汇聚上海,召开了为期8天的中共二大。
中共二大在党史上承前启后,诞生了许多“第一”:第一次提出党的民主革命纲领;第一次提出党的统一战线思想——民主联合战线的思想;第一次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宣言》等,第一部党章也发源于中共二大。
中共二大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11个文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正是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首部党章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29条,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党的第一个党章是中国共产党二大产生的,其内容第一条就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1年7月,党的一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一大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但没有制定党的正式章程。而一大党纲确定了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包含了党章的内容,实际上起到了党章的作用。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党的二大在上海举行。正是在这次大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才有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
二大。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党章是在中共二大制定的。它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党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与党的一大所通过的党纲相比,它明确地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的制定,对加强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党的第一部党章什么时候制定?
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是在1922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
1922年7月16—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召开。与会代表12人,代表全国195名党员。7月23日,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遵循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原理,借鉴俄国共产党的建设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建党一年来工作的初步体会,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一系列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第一部章程,标志着党的创立工作圆满完成。
二大《党章》共六章二十九条,分别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这部党章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规定了党小组、地方支部、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设置、职能、任期,明确了党的纪律,提出党章的修改权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并规定了党的经费来源、收取标准等。
二大还通过了《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共产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要求“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这些规定进一步丰富了党章的内容,提高了党章的权威性,增强了党章的指导作用。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党的十六大,中国共产党总共通过了15部党章,并根据革命和建设形势的发展,新的政治任务的变化和党自身建设的需要,先后对党章进行了14次修改。党章的修改过程,再现了中国共产党由幼年走向成熟的全部历程,记录着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实践活动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