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没逮捕法院会怎么判
取保候审检查院不批捕,意味着不用判刑吗?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多数不太精通法律的人对这个问题都会很困惑。
实质上取保候审也好,不批准逮捕也罢,都不等于不判刑。
也就是说即便取保候审了,检察院也没有批准逮捕,最后法院也是有可能会判刑的,当然也有可能宣判无罪。
至于理由也很简单。
第一,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案件有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需要在看守所里面实际羁押。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有适用缓刑的可能,而如果案件最终判处的是缓刑,那么提前在看守所里面羁押犯罪嫌疑人就没有必要了。
而且根据现在的法治理念,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里,实质上属于例外情况,正常的情况是,尽量的避免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
只是,目前这种精神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实处。
可见,取保候审,也是很有可能被判刑的,只是被判处的刑期相对来说会比较低而已。
第二,不批准逮捕,也不表示法院最终就必然判无罪。
不批准逮捕,有可能是因为案件的证据存在不足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因为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而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总之,不批准逮捕的可能性多种多样,绝对不是,只有一种可能——必然判无罪这一种可能。
结论: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都不意味着法院必然判无罪,或者说不判刑。
正常来讲,对于很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不批捕,取保满一年后,就会解除强制措施,公安会撤案。但是,理论上,还有不捕直诉的情形,就是不经逮捕,也可以被起诉,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确实存在,但比较少见。
理论上不批捕是很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哪种原因的不批捕,只有法定不起诉的不批捕才是最彻底无忧的,手机打字麻烦,就不再为大家百度法条了,有兴趣的可自行百度刑诉法关于不起诉的法条。
先更正一下哈,应该是“检察院”。对于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与最后的定罪量刑之间的关联性,应区分不批准逮捕原因的不同而分别讨论:
第一是比较常见的类型,就是在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这个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未达到批捕的证明标准的,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即所谓的“存疑不捕”。侦查机关根据检察机关这个不捕决定应当在24小时内释放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一般会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极少数会直接释放)。这种情况下,侦查机关会根据检察机关在不捕时向侦查机关送达的《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继续侦查。如果在后续的补充侦查中没有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一般就会撤案处理;相反,如果收集到其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侦查机关可以重新提请审查逮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种情形是审查逮捕时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但是因为案件罪名属于轻罪和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和解等情形等因素,不羁压也不会影响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就会认为这个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而作出不批捕决定,即所谓的“相对不捕”。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犯罪嫌疑人会被取保候审,但案件还是会继续走程序的,即依然会被移送审查起诉(有可能会被相相对不起诉)。如果经审查符合起诉的,也依然会移送法院审判(当然有可能判处缓刑);
第三种情形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也有社会危险性,本应逮捕但因为身体原因不适宜羁压的,也会被检察机关不捕而被取保候审(很多情况下是监视居住)。但不会因为身体原因而放纵犯罪,案件依然会如第二种情形进行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
综上,即使是因检察机关不批捕而取保候审的,也并不意味着不用判刑。
希望以上分析对题主有所帮助。分析不对的地方也请大家指正,也欢迎关注、评论。谢谢!
取保候审中的候审就是等候审判的简写,既然是等候审判,自然后面可能有审判环节。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可能是因为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没有逮捕必要。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期通常为一年,一年后如果没有再起诉,一般就没什么事情了。即使后面被起诉了,检察院不批捕,法院判刑大概率也是缓刑,不用坐牢,但是会有案底,影响本人找工作和子女找工作
取保候审检查院不批捕,意味着不用判刑吗?
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不批捕,一般有这样几种原因。
第一种,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说是抓错了。这种情况当然不用判刑了。不过,现在警方办案一般比较小心,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否则的话,那就成了错案,就要有人承担责任了。
第二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种情况一般是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结果,有的是取得了相应的证据,后边还会批捕;有的是补充以后仍无法取得关键性的证据,那只能是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第三种是罪名成立,但是情节轻微,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必要逮捕。这种情况后期有可能不判实刑,但是罪名是成立的,只是比较轻微,判一些类似罚金一类的附加刑。
总的来讲,不批捕有可能不用判刑,但是完全没事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作为当事人来讲不可掉以轻心。
被取保的一般都是在三十七天被取保候审,取保后并不一定不判刑,只能说是判缓刑还是实刑。
被取保的一般都是这几种人:第一种就是公安把案子移送检察院以后,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实就是找个台阶下,总不能把你无罪释放吧,然后把你取保出去,这个开庭以后一般都会判缓刑,不会判实刑。
第二种就是犯罪证据也够充分,但是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性极小,检察院案件比较多,比较忙,这种小案子也会让你先取保。
第三种就是有疾病的那种,比如先天性心胀病这类的,看守所也怕你在里面会出事情,也不想收这种人,因此这种深有疾病的一般也会给取保!
我见过一个特殊案例,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多月被取保的,一个老人家因为阻挡工程车拆迁,用自己家里的粪泼到挖机车上,挖机竟然莫名其妙的坏了,被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抓以后公安问他有没有认识到错误,让他写一份保证书就放他出去,这老头也很犟就不签,所以一直被关着,本来一个月内就可以出去的,最后关了三个多月,最后三个月后实在受不了看守所的生活就妥协了,签了一份保证书,一份道歉书检察院就把他取保出去了,当时检察院看他年龄大,也不是故意犯罪,又写了保证书,就给取保了!
被取保以后并不是说不用判刑,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必须到场,判缓刑的占大多数,但是当场收监被判实刑的也很多!
今天就讲到这里,大家有什么疑惑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