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分家时该怎么分?
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当时配置宅基地的人口。人员结构执行的,在没有接到新的一轮宅基地配置原来的配置是不变的。
至于分家如何分配宅基地问题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这都是自己家庭的事情,可能原来年龄小没有结婚就是一人的宅基地份额,而现在不但有妻子还有了孩子、而那家原来是夫妻加一个女儿三口人的份额,现在女儿结婚就剩二口人,分家就出现了难题。
类似这样的问题农村多地很,就得家庭协商各自让步,毕竟是亲兄弟,贫困富有都是暂时的,一奶同袍是永恒的,千万不要在此问题争论不休没有意义。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当时配置宅基地的人口。人员结构执行的,在没有接到新的一轮宅基地配置原来的配置是不变的,至于分家如何分配宅基地问题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这都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分家难题,类似这样的问题农村多地很,就得家庭协商各自让步,毕竟是亲人,千万不要在此问题争论甚至争吵!
可以先把户口分开
需要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具体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分户申请书格式如下: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注意;全国对于农村户口分户规定的极为严格,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关系变动以及拥有独立房产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户,其他人一律不准分户。
农村的农户分家时,所拥有的宅基地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家庭成员互相协商,而根据每个家庭的人口生活状况具体而定。宅基地相对多的可以每户实际拥有可能各-块或者两块之多,相反宅基地少的农户可能几户只有一块。这样的情况后来无疑就会占用耕地,或者弟兄几个为此闹得反目成仇,甚至闹到要亲属如舅父、舅妈来从中调停,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好在国家近几年出台了好多关于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有关条例,新农村建设对此也作了较为细致的工作。但农村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大问题。弟兄在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上要优先考虑父母对此两难的境地,为天下老人多想想,忍让为先。谁以后也终究不会住到天上,每一户都有拥有一块宅基地的权利,可以申请通过村委会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妥善解决。再者农村有许多相对拥有多块宅基地的农户,应该响应国家政策,有偿转让多余的宅基地,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榜样。总之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是农村建设中的一个老大难,有些农户思想意识保守,以为宅基地就是老辈传下来的千秋基业,对国家政策视若一纸空文、软抵硬抗,所以还需各级农村政府加大力度,偿罚分明,依法办事,为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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