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都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动态 2025-08-05 2
大家好,关于起诉离婚都要带什么材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起诉离婚都要带什么材料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里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个问题:那种情况需要诉讼离婚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债务处理等等问题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离婚。

第二个问题:到哪家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情况,可以到对方户籍地基层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均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可以到被告常住地起诉;

第三个问题:起诉需要的材料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方式等;

起诉状;一般准备一份正本1-2份副本;起诉状前边写双方姓名、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然后是诉讼请求,后边是事实与理由。

相关证据;一般应当有结婚证或者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其他证据,如果要指控对方有过错需提交相关证据,需要分割财产需要提供财产的数量、存放地,以及婚前、婚后财产的证据等。

如果要处理子女的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据;

关于家暴、分居、对方与他人同居、违法犯罪等不利于婚姻关系的一些证据要提供。

第三个问题:是否需要请律师

如果事情并不复杂,争议数额不大,自己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不请律师;

如果事情复杂,双方争议巨大,自己又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建议还是请一个律师,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员来做好了。

离婚

以上回答供参考。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再者是诉讼离婚。如果协议不成,那么就可以通过身上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被起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要去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持续一年,长期稳定居住的住所。

起诉时需要带起诉状一份及副本一份。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如果有孩子还要带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的复印件。

为了能够胜诉,应当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主要包括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关于抚养权的证据,抚养费的证据。家庭财产相关资料。

如果涉及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也要准备相关证据。

1、选择受理法院

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做起诉前的准备

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证据。

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

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希望能帮到您。

夫妻离婚要打官司,原则上原告应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如果两夫妻一个东来一个西分居两地的,都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打工或经商或务工已超过一年(含正好一年),原告就可以去被告现在常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这里的法院会让原告提供证明的。可想而知,原告要想得到证明被告暂住的证明,可是不容易啊!怎么办呢?花钱吧!起诉反正要找律师的,就让他去想办法吧!

官司怎么打呢?准备材料、证据吧!

1,告状要有状纸。

内容为:你是谁?被告是谁?你告被告不肯解除婚姻关系,为什么要离婚?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一一写清楚。

2,离婚相关的证据准备好。

a,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b,户口本上你那一页的复印件。

c,结婚证(你的那一本就可以)或能够证明你俩是夫妻关系的证明书。

d,你俩生的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孩子的年龄(每个孩子的都要提供)。

e,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动产、不动产)、负债证明(如果能提供证明一些欠款是分居后被告个人借的,也要提供)。

f,被告打你的证据,两人分居多长时间的证据,被告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证据,被告有违反现行法律的证据等一切影响婚姻关系的证据。

我在接受当事人咨询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对离婚的法律常识有很多误区,就如题主的问题,就会有人这样问,我想离婚,但是对方就是跟我玩猫腻,抓迷藏死活不同意离婚,但是我们已经分居满两年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答案是NO!

在我国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如题主所说,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去法院诉讼离婚。那去法院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诉讼材料呢?

1首先起草一份离婚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建议突出问题,言简意赅即可,不需要喋喋不休的抱怨,哭诉,内容过长);2其次需要双方的身份信息: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律师调取的户籍证明均可。3需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丢失或藏匿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信息)4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登记信息。5最好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因家暴,因分居,因一方出轨等等)

那准备好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呢?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说原告如果起诉离婚就直接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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