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法律动态 2025-08-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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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能否视为违法解除?
  2. 调岗不同意公司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涉及劳务派遣,这事怎么处理?
  3. 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让上班,怎么办?
  4. 哺乳期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能否视为违法解除?

公司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属于单方面的变更行为,但员工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变更与否。同意变更时,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而员工不同意变更,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情况,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有长期合同,离退休不满5年的员工,单位一般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员工工伤、职业病的,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员工在医疗等待期,怀孕或者哺乳期,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分过失辞退和无过失辞退。

过失辞退是指员工因自身的过失而辞退,主要有:试用期不合格;用欺骗手段签的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造成本单位严重损失,或者多次劝阻不改;受到刑事处罚的。

无过失辞退则是指单位因经营困难,调整生产结构等原因,需要辞退员工。

无过失性辞退员工,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而过失性辞退则不需要。但都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辞退手续。

调岗不同意公司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涉及劳务派遣,这事怎么处理?

从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对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培训,直接调整适合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如果劳动者拒绝的,则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三、基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对劳动者职务晋升时,有可能会发生调岗的问题。比如:《劳动合同法》约定,劳动者从事业务经理工作,那么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就是业务经理。如果该劳动者晋升为业务总监,则发生了调岗的问题。此时一般劳动者都不会拒绝,因此此种情形严格来讲,就属于双方协商一致。

四、基于用人单位内部机构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劳动者至新的岗位上工作。这又分为几种情况:发生第四种第1项情形时,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绝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该行为违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双倍补偿金的赔偿。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上,不再重复。

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让上班,怎么办?

合同到期但不明确提出不续约的,又没有具体约定的,视为合同自动续约,但变成不定期……如果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比如不通知上班、不发放工资等),可以直接写书面材料,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不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不按时发放工资报酬”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部分补偿半个月)。

合同到期后单位既不续签又不让上班,已经违反劳动法,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金,即你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所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来说就是终止劳动关系,双方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终止、解除或续签劳动合同等),不及时办理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同时,合同到期后单位既不续签也不让上班的,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作牌等,方便后期与单位打官司时使用。而且与单位HR或领导谈话时,最好把手机录音打开,遭到单位变相威胁、强迫等情况,可以用于打官司的有力证据。

小结

单位违法在先,如果单位通知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的,千万别签,签了就一分钱都拿不到。如果非要签的,要事先把赔偿谈好,并把相关赔偿金额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中注明,否则单位可以抵赖。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那么双方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了,但是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月工资超过当地工资标准3倍以上的,月工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的3倍予以计算。

如果如题目中所问的情况,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继续上班的话,有可能会被认定未签署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这情况我估计用人单位初心是不想留人,但主动不续签又牵涉到补偿问题。所以来个"拖"字诀,让你自己提出走人,就免去了补偿支出。其实用人单位这么做恰恰是弄反了,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提走人的事,可以默认为合同延续了,所以您仍然是这公司员工。如果不安排工作,也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哺乳期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谢邀!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由该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如下两点:

1、女性职工在三期内(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辞退女性职工,同时还应当按照女性职工怀孕前的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女性职工三期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女性职工三期内,必须保证女性职工的各项权益,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女性职工,也不得降低其待遇。

2、女性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女性职工方面则不受任何限制,可以在三期内(即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即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那么,搞明白法律的规定后,针对题主的问题“哺乳期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我们女性职工则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便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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