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可否申请经济赔偿

法律动态 2025-08-08 9
大家好,关于提起行政诉讼可否申请经济赔偿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提起行政诉讼可否申请经济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請問行政訴訟時可以一並提起行政賠償嗎?謝謝?
  2. 行政诉讼案,和行政赔偿案件能一起诉吗?
  3. 行政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后,两年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被法院驳回后超过两年期限?
  4. 行政复议法成功后如何申请赔偿?
  5. 行政诉讼胜诉后可否赔偿?

請問行政訴訟時可以一並提起行政賠償嗎?謝謝?

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损失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虽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 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诉讼案,和行政赔偿案件能一起诉吗?

行政赔偿诉讼案可以提起多项行政行为损害的诉讼。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损失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一并的含义就是将几件事合在一起办,因此,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请求。

同时,最高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从该解释条文也可以看出,行政赔偿是附带于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后,两年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被法院驳回后超过两年期限?

两年的时效是指未告知诉权的,对逾期不予答复的没有规定。

但根据司法解释的意图和原则,可以视为不知道诉权,应该同样适用两年的最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复议法成功后如何申请赔偿?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的,应当给予赔偿。

(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行政诉讼胜诉后可否赔偿?

行政诉讼胜诉后可赔偿。

建议申请提级执行;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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