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签订单位吗
- 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后签订“合伙协议”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应该制定的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合作协议?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正式工吗?
- 到分公司工作是与分公司签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以他人公司名义经营如何签订协议?
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后签订“合伙协议”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应该制定的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合作协议?
你好,我是【现实很骨感呀】,很高兴为你解答。在一般情况下有效,有限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就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在工商局和税务局都是有备案登记的。两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不得与公司章程相冲突,如果有不符的地方按公司章程进行。章程上已注明了公司里所有情况,比如说公司地址、公司名称、股东名称身份证号,投资总额、法人代表名称等,要是有固定资产的话,还会明确固定资产是谁投入的。扩展资料:股东协议不是必需的,但公司章程是办理工商登记必需的,一定要有。而且两者不能等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参考资料来源:
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正式工吗?
不是,因为与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所以不能算是公司是公司员工。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是没有资格对外发生独立民事行为的。其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所以劳动者必须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才有效
到分公司工作是与分公司签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 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 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
以他人公司名义经营如何签订协议?
以他人公司名义经营,要签订公司名称转让协议。以他人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由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与他人公司签订公司名称转让协议,将他人公司名称转让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去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就可以使用他人公司名义,去从事经营活动。
关于本次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签订单位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