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申请行政复议情形主要是什么
不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是否能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程序规定是针对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当事人没有程序规定。所有行政程序,都由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告知程序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程序瑕疵或违法。
所以,你的问题就有答案了。
第一,当事人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因为在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时候,已经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和申辩的权利,那么行政机关也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当事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你说的当事人放弃权利的,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违反行政程序。
第二,在接到行政处罚后,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应该进行处理。但进过调查发现行政机关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就会驳回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立案,等等,根据情况而定。
12315投诉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满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认为其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向原决定机关所在地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行为的再审查,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及质量。
另外,也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程序和时限等细节。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为您解答: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两种:
1.内部行政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可依法提出申诉(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节或其他处理,课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什么情形下,行政复议中止?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如下: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可能会被中止的情形包括:原告申请中止复议程序、行政机关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行政机关已自行撤销原处分、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等。例如,当复议程序中存在严重违法的情况,原告可以申请中止复议程序;当行政机关确有正当理由时,也可以要求中止。总之,中止行政复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合法的程序进行。
行政复议在以下情形下会中止。
行政复议中止。
行政复议会中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无法受理;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复议申请与其他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存在重复;4.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复议申请已经超过法定时限;5.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复议申请已经超过法定的期限,但当事人未提出延长期限的理由。
行政复议中止意味着复议申请不再继续进行,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
在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中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是需要选择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哪些?不属于行政?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包括司法裁定、情感和道德评判、纯粹法学问题、行政机关已明确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超出复议机关权限的复议请求等。
此外,行政复议也不涉及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决定,企业内部决策、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由于行政复议是依法进行的程序性行为,不应该越权干涉其他领域的事务。
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措施等,以及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益的直接损害和侵犯。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包括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以及政府间的外交事务。另外,一些纯粹私人事务、内部管理事务和政府自身行为也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之内。行政复议主要是针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申诉的一种程序,因此并不包括这些范围之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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