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买房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名字
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是只写老公的名字?
1、结婚之后,无论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未来如果婚姻出现问题的话,涉及到财产分割,都是按照共同财产去分割。
2、前几年,由于政府部门监管问题,很多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问题,然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可以按照首套房再次购买房产。所以前几年,有很多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
3、但是,这几年,由于政府加大监管力度,部分城市限购,限贷条件越发严格。无论是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假离婚,以此来降低首付或者贷款或者解决购房名额问题,都是越发艰难。不过,仍然还是可以操作。
4、综上所述,如果你未来还会再次置业,未来还会可能要操作首付或者名额问题,那么先写一个人的名字是比较好的。
结婚后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该房产都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万一要离婚分割房产,不一定能一人一半,要考虑是否有父母出资、一方用婚前积蓄出资等具体情况。
另外写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再买房也算二套房了。
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要背着你卖房的话,你得证明买房人知道这房子是你俩的而非 他一个人的,否则房子是要不回来了。
写两个人的名字也不能保证一定一人一半,除非你们专门就各自所占份额进行了约定。
买房子我们家是婚后买房子首套是写老公的名字,因为他是一家之主,钱都是老公出的。第二天房子写自己的名字,这是对老婆辛苦付出和名分的一个认可,然后第三套写老公的名字,我们家就是这样按顺序安排下来,也没有说什么不信任谁的问题,只有夫妻同心,都是以家庭为主,为家庭付出,这样就会很幸福。
1.婚后买房,写你老公的名字,写两个人的名字都是一样的效果,都是婚后财产!夫妻共同拥有!
2.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为主导;出资方是谁为辅!
3.双方出资就写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的产证可以分比例的,直接在产证上注明!
以上是各种的情况分析,若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私信沟通
既然是婚后,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财产。购房合同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到底有什么区别,下面先看法律层面。
一 即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所有。
二 如果写两个人名字的话,是对夫妻双方权利的明确。涉及贷款,抵押与买卖需要两人同时在场办理。
三 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因为买房者不存在过错。(这个第三方是否善意其实很难界定)
补充: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出售了房产,就只能在离婚时向法院告知此房屋的损失,请求对方经济补偿(前提丈夫没有把钱花掉或者转移掉)。
这么说好像只有写两个人名字才是对双方权益的最大保护,这个说法也对。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目前二孩政策的放开,许多的家庭在未来考虑购入第二套房。夫妻双方有比较深厚的感情基础,愿意携手共度一生,那么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将来能更方便的购入第二套房也是未尝不可的。
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但写名字时最好考虑一下首套房的问题,建议写名下没有其他房产的人的名字,这样在缴纳契税时税费会比较少。
婚后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无差别。如果是婚后买房的话,建议写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的话,后期办理手续时比较麻烦,两个人均需到场,而且材料都要提供两个人的,很不方便。但如果觉得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有安全感的话,也可以都写上。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买房写一人名字和两个人名字有区别吗?
您好!
从房子的产权归属上,没有区别——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什么无理取闹、不信任、心里不踏实之类的心理,这只能看夫妻各自心里的真实想法。
夫妻房产归属的判定
婚后购房的房产归属,是一个比较有特殊性的判定,不会完全以登记情况作为唯一判定依据,而是以实际出资方、登记情况两个因素综合决定。
- 出资方是双方(例如题主提到的“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无所谓,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 出资方是个人,如果登记个人名字,则为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对方或者双方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概括就是:只要出资了,就有份额;只要登记名字了,就有份额。
所以,从房产归属上,妻子不用过于担心,房子里有一半儿份额。
提示与建议
1.关于女方“心里不踏实”的问题
网签了,说明这套房子已被男方锁定,而且已经完成合同签订。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将按照合同登记产权人姓名——仅有男方名字。
如果女方心里不踏实,有两个处理办法:
- 一个是等房产证下来之后,直接办理加名手续。夫妻房产加名比较简单,拿着三证(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去不动产直接办理即可,交个工本费。但是,前提是这套房必须无按揭。
- 一个是夫妻之间可以签订一个婚内财产协议。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写好这个房子的份额归属。
2.关于后续风险问题
理论上,风险发生的概率极低——夫妻共同房产,任何一方都无法出售,至少在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审核的时候就过不了。但是,确实存在一方单独处置房产(例如,售卖、抵押等)等情况的发生。
如果发生此类风险,对于女方而言,是可以主张自己份额权益的——例如,男方偷偷把房子卖了,那么女方可以视买家情况,主张买卖无效(对方非善意购买)把房子要回来、或从售卖价格中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儿(对方为善意购买)。只不过过程会比较麻烦。
所以,最稳妥的处理方式,就是女方在房产证下来之后,把自己名字加上。这个与男方口中的信任不信任无关——
信任,从来都不是要求来的。只有“占便宜”的人,才会要求对方信任自己。
这里说一下个人观点: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最合理的情况,就是登记为双方名字。所以,以上是站在女方角度给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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