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原告所在地管辖(合同纠纷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
合同纠纷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汇总:
约定原告所在地,可否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约定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就不能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即使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可能会对原告不利,但仍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什么情况下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规定以下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诉讼;(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7)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8)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9)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