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法律效力位阶结构图)
法律效力位阶说明:
上位法和下位法各指的是什么?
上位法是效力较高的法律,下位法是效力较低的法律。
上位法与下位法也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来说,是下位法;相对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来说,是上位法。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
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三类,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
这是从法的渊源而言的: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为上位法,它之下生效的为下位法。
比如说宪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宪法就是上位法,因为其他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其他的法律如刑法民法就是下位法。
扩展资料:
法效位阶
指“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效力和等级位置,通常由制定该法的不同立法机构或国家机关的等级地位而决定。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后者不得与前者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则具备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实际上,如果能够总结出不同位阶法律规范“相抵触”的判断标准,司法实践就更具有可操作性,也就不必拘泥于“相抵触”概念理解的差异性。基于此,有学者对这些标准进行了列举,即在有上位法的情形下,下位法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即构成与上位法的“相抵触”:
1、上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较高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文件。
2、下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较低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文件。
3、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