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还算违约吗

法律动态 2025-08-29 1
今天给各位分享签了劳动合同还算违约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签了劳动合同还算违约吗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请问合法有效吗?
  2. 劳动合同甲方先违约其他条款还有效吗?
  3. 请问和劳务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去上班算违约吗?
  4. 劳动合同到期10天算不算违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请问合法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了违反服务器协议和竞业限制、保密协议意外,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但是单位可以约定特定情形下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办案实践分析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内容里约定了违约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根据违约条款里约定的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有效。

2、其中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已明确规定,只有对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这三方面,在劳动者违约时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合理的违约责任,除了这些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约定违约情形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都不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22条23条25条的规定及办案实践解答如下;

一、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内容里约定了违约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违约条款里约定的具体情形来确定。只有对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这三种情况约定的违约金有效。

二《劳动合同法》25规定,对服务期、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这三种情况以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约定违约情形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都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甲方先违约其他条款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无约定合同也是有效的,违约责任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请问和劳务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去上班算违约吗?

如果仅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一天班都没上,劳动合同尚未开始履行,不存在需支付违约金的事项,无需交纳违约金,不算违约。《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到期10天算不算违约?

算违约。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是否续签合同,员工也应该在一个月以内回复企业是否续签。

企业在员工合同到期时没有任何形式的告知,该合同重新生效。员工欲解除劳动合同须依法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

企业欲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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