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 做伤残鉴定需要工伤认定书原件还是复印件?应由哪个提交?
- 工伤认定材料递上没有回执单吗?
- 个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认定程序最新规定?
- 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工伤事故发生的现场照片或监控录像;2.工伤事故的报告或记录;3.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治疗记录;4.工伤事故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如证人证明、单位证明等;5.与工伤事故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这些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工伤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伤害情况,有助于工伤认定的判断和确定。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伤调查报告等。
其中,工伤事故报告是最基本的证明材料,应详细描述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
医疗证明是证明工伤导致身体受伤或患病的证明材料,包括诊断证明、治疗记录、药品处方等。
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是证明受伤前的工作情况和工资水平的证明材料。
工伤调查报告是工商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的证明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
1. 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或视频,以证明事故的发生情况。
2. 包括医院或诊所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药物处方等医疗文件,以证明工伤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 事发后的病假单或请假条,以证明工伤造成了工作时间的缺勤或住院治疗。
4. 雇主的工资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以及员工档案,以证明申请人是该单位的合法员工。
5. 工伤事故的警察报告或事故调查报告,如适用。
6. 相关证人的证明或证言,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申请人的工伤情况。
这些证明材料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准备。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伤事故发生的证明,如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等;
2.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3.工资单或工资证明;
4.医疗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5.工伤期间的病假条或医疗证明;
6.工伤鉴定申请表;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人证言、调查报告等。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便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做伤残鉴定需要工伤认定书原件还是复印件?应由哪个提交?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的原件,而非复印件。原件能够有效证明伤残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且能够防止伪造或篡改。因此,申请人应当提交工伤认定书的原件进行伤残鉴定。这有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工伤认定材料递上没有回执单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取工伤认定材料不出具回执。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材料,并不需要出具回执单,但应在15日内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完整的书面通知补正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个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认定程序最新规定?
个人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医院诊断证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伤认定程序最新规定为:申请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由社保部门组织医院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然后社保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认定,最终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扩展资料: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4]123号)的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所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则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综上,我们了解到要是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复议的话,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认定结果之后的60日内提出,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尚在6个月内的,则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原则上,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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