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况有什么

法律动态 2025-09-02 1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况有什么的一些知识,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 行政诉讼没有开庭,法院给驳回起诉了,这样做合法吗?
  2. 行政诉讼案一审没开庭、没询问、没有答辩、质证,直接下裁定驳回起诉,合法吗?

行政诉讼没有开庭,法院给驳回起诉了,这样做合法吗?

部分行政诉讼案件不需要开庭就可以直接驳回起诉了的,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例如原告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例如原告并不是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等。

打一个比方,假如政府国土部门给张三颁发了一个《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张三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上述的《土地使用权证》真实有效,这个根本就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由在于公民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能提供行政诉讼,现在国土部门应张三的要求发了上述的《土地使用权证》,该证一经作出且未经上级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撤销的,就是真实有效的,根本无须提起行政诉讼确认有效,因此这个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再打一个比方,现在到处都有大量的小产权房,有一天张三把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某小产权房属于张三所有,并判令房管局颁发房产证。问题在于,小产权房的问题,不是法院能够下判决直接确认归属或者直接判令颁发房产证的,行政权是对社会进行管理,司法权是对行政权监督,司法权不能够代替行政权进行社会管理。因此要求判决确认小产权房的归属并颁发房产证,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受理后会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再例如,张三当年出资替父亲在老家盖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当时登记在张三父亲的名下,25年之后的今天父亲去世了,张三与兄弟争夺房子的所有权,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25年之前的房产证,明显超过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法院直接就驳回了。

再例如,张三盖了房子并办了房产证,李四跑出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产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对房子存在利害关系,那么李四的案件很容易就被法院驳回起诉了

纯手打,纯原创,望点赞支持。

行政诉讼没有开庭法院驳回起诉合法吗?

可以的!法院立案后会审查原、被告及第三人提交的证据,根据证据审查符合开庭审理的必须开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开庭后裁定驳回起诉!因为原告起诉时对已方不利的证据肯定会不提交,当法院审查被告或者第三人提交的证据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予以驳回,目的是节省司法资源,预防滥诉。

我作为第三人参加过一起行政诉讼,法院也是不开庭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事情原委很简单:原告是同村另一个小组因为土地纠纷在2014年将县人民政府告上中院,要求撤销我们的土地证,同年9月开庭年底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没有上诉。2020年原告再次起诉不动产登记局,要求撤销我们的土地证,我们收到原告诉状、证据及被告不动产登记局答辩及证据后提出答辩意见: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相同的诉请重新提起诉诉,属重复起诉,应以“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驳回(被告没有用这个理由)。同时我们向法院提供了15年中院生效的裁定书(原被告都没有提交),法律审查后没有开庭直接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对方后来仍旧上诉,我们连答辩都没有提交,不久又收到法院寄过来的驳回裁定书!

所以说,行政诉讼法院没有开庭直接裁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可能的!

行政诉讼案一审没开庭、没询问、没有答辩、质证,直接下裁定驳回起诉,合法吗?

这种情况应该是诉讼标的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所以被法院驳回,如果你对这个裁定不服,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向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建议你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你代理,免得走冤枉路。

OK,关于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况有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况有什么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