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可以代替交通伤残鉴定吗
- 有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能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起做吗?
-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是先做伤残鉴定还是先做劳动能力鉴定呢?
- 一审判决以负伤证认定工伤,而十级伤残不是认定程序谁对与错?
- 交通事故伤残与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有何区别?
- 如果工伤私了了还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吗?
有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能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起做吗?
不能
如果是在交通事故中形成的工伤是不能一起认定的,工伤鉴定需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进行,采用的是工伤鉴定标准;而交通事故中如果是他人侵权还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后者可以自己去委托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是先做伤残鉴定还是先做劳动能力鉴定呢?
回答: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是需要先做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应先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一般需要在六十个工作日内认定完成,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由员工本人或者家属提起申请,然后前往指定医院鉴定。
一审判决以负伤证认定工伤,而十级伤残不是认定程序谁对与错?
你好,一审判决以负伤证认定工伤是一种认定方式,在此情况下认定为工伤,通常是由法院审理判决,是依法进行的。至于十级伤残是否得到认定,则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专门从事职业病、职业伤害等方面的评估机构,可以评估工伤程度、提供医学证明,并拟定职业康复方案。
因此,一审判决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认定并不矛盾,各有其依据和标准,是不同的认定程序。对于谁对谁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简单判断。
交通事故伤残与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有何区别?
工伤残疾与交通残疾区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工伤伤残鉴定适用于工伤待遇;
2、法律依据不同。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侵权利责任法;
3、针对的对象不同。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任何人群;
4、两者的意义和险类不同。工伤核心是劳动保障,属于社会险。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险类属于商业险。
如果工伤私了了还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不建议私了,没有保障,且不经过工伤认定无法做劳动能力鉴定,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来解决。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工伤认定之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工伤私了了,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一项法律协议,其中包括了一笔赔偿金的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之后想要进行伤残鉴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因为私了通常意味着双方对伤情已经达成了共识。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进行了工伤私了,仍然可以进行伤残鉴定,比如在私了后发现伤情恶化或者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情况下。但是这需要双方的同意,也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批。
建议您在进行工伤私了时,尽量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伤情情况,并在需要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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