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公死了怎么办离婚
夫妻离婚了,前夫去世,自己还需要去吗?
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看个人与前夫以及其家人的关系好坏,如果离婚后或因孩子或因其它,与前夫家还有丝丝的联系,他们并不十分排斥,有的还象普通朋友,这个情况下,可以前往。
如果离婚闹的双方冰火不容,谁看到谁就恶心也就别去了。
如果自己以做事太无情,无法得到他家人的原谅,这个时候肯定不能去,去的话只会自取之辱。
如果前夫又再婚,且妻子与你当时是敌对的情敌,这个时候也不可去。情敌见面分外眼红,说不定还会闹出什么矛盾。
如果你养有和前夫的子女,若孩子尚小,可带孩子一起前往。如果孩子大了,能独立前往,就让孩子前去凭吊。如果你己再婚,也要做好丈夫的思想工作,考虑他的内心感受。
你要注意,要以不伤害别人感情为首要考量。具体咋办还要你自已审慎抉择。
离婚后,丈夫没有再婚,病后孤独离世,葬礼要不要妻子负担和安排?
冲动离婚的丈夫,抛妻弃子,不尽人责,不抚养孩子,如今得了绝症,恐怕归西的那一天,没人收尸。
这都是命,是因果。
作为被离婚的妻子,离婚后,再己与前夫无瓜葛,前夫的死活,与前妻无关。
作为离婚后的孩子,生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等于生父老了,病了,死了,这个孩子没有义务料理这个生父的身后事。
法律上抚养和赡养关系是并存的,适合于任何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爷爷奶奶与孙子,外甥子,以及任何法定收养关系。
前夫如果有财产,又是另一说了。
如果前夫的遗产,前妻和儿子是合法继承人,那么,前妻和儿子有义务承担前夫丧事的所有开支和费用。
前夫如果一穷二白,又无其他亲人,那么,前妻和儿子愿不愿意安排负担前夫的丧事,就凭个人的良心和意愿,随意吧。
个人建议,前妻可以不管前夫的丧事,也不再去计较前夫的过错过失和无情无义,人死怨灭。但尽量让儿子给他父亲料理后事吧。毕竟儿子是前夫亲生的,道义上来讲,做儿子的不管生父的丧事,那谁都不好插手管了。
妻子与他离婚后,他已经不在是她的丈夫了。只能算是前夫了。妻子也只是他的前妻了。在法律上前夫与前妻已经结束了婚姻生活。在婚姻上是没有任何关系了。妻子是没有义务去负担前夫的事了。
唯一有关系的是他们有个共同的儿子。可是,结婚五年就被离婚了。女方独自带着儿子生活。男方离婚后,对儿子的大小事一律不管。离婚后,男方也没有再婚,却得癌症。
假如男方有一日撒手人寰,离异的妻子、及儿子要不要负担安排后事。
题中只是说男方对儿子的大小事不管。没提到男方有没有出过钱?如果,男方在金钱上有帮助过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是要照顾他的父亲和安排他父亲的身后事。
男方离婚后,没有再婚。他跟女方生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即使,男方什么事都没帮助。儿子也要安排他父亲的身后事。
身为男方唯一的儿子,也是男方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个儿子都是要安排他父亲的身后事。
至于女方是没义务去安排她前夫的身后事。如果去安排,也是站在儿子的立场为前夫安排身后事。
儿子肯定是要安排自己父亲的身后事。因为,他的父亲只有他一个儿子。生前,如果不去照顾他。那么死后一定要负责安排父亲的身后事。谁叫他是他的唯一儿子。也是他的遗产继承人。要想得到他父亲的遗产。不要说身后事了,就是生前事也要安排。
我的观点是妻子无责任负担和安排前夫的身后事。要负担和安排前夫身后事的是她跟她前夫生的儿子。
不知道各位朋友观点如何?能说说看吗?
离婚后也没有再婚,又得了癌症。已经二十年左右了。妻子已经没有处理他丧事的义务了。但儿子毕竟是他的儿子,即使没有负担过儿子的所有费用,但人之常情嘛,还是对父亲的丧事有义务的。父亲没有照看过孩子,甚至没有尽过父亲的一点责任,或因他无心无肺,或因他没有能力,但人已到穷途末路,儿子还是有义务去料理父亲的丧事。富有富过,穷有穷过。没钱了火葬场火化后,骨灰寄放到那儿就行了。这是最简单的办事。或者父亲家里再没人,找个树底下埋掉也行。如果父亲家里还有其他人管这事,儿子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情况处理。有钱了过事,没钱了埋人就是了?
有可能是他自己知道得了绝症,不想拖累妻儿,不想让亲人伤心落泪,故所以提离婚,独自悲哀。
一个自己都顾不住的人,一个将死之人 ,应该是没有能力再去照顾儿女承担义务,如果真是这样,就不要再难为他了。
儿子有义务给父母养老送终的,这是中华民族道德的传承。
儿子拥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让儿子送父亲走吧,希望能有三间破瓦房继承。
他离婚又没有再婚,作为他前妻的你,领着儿子送他一程,是一件积德行善的事。
人在做天在看。广积善德,老天一定会保佑你和你的儿子平安、健康、好运连连的。相信吧,苦尽甘来的日子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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