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如何收集证据
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将某医疗事故证据卖给患者家属,算不算受贿?
看医患纠纷案,患者是弱势群体,患者只要提出诉求,医院要承担举证责任,千方百计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叫举证倒置。律师去医院查档案这是患者的权利。患者请的律师一定要是有医疗背景专业的律师,否则医院说的什么你都不懂,回家生气去吧!至于医院工作人员把证据相当于卖给患者,这是职业道德问题,要专业人员评估。
患者死亡的医疗官司,医院拒不提供视频监控,医院要承担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真正医疗事故,是通过各级医疗事故委员会专家的分析评估后、所提供的医疗鉴定书来判别,而不是靠看病房的某一段视频作为判断的依据。
患者及家属只有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取得鉴定意见书的其础上,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蝇表明自已对事件的立场、对医院提出追责与赔偿的主张。而不是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则不分青红皂白,认定为是“医疗事故”,便理直气壮地扮演“原告”的角色,这是认知上的局限性,也是偏面的观点。
因此医疗鉴定,患方应更侧重于对病人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甚至听取专业医生的分析、评判意见,只有患者的举证的有针对性的资料被认定为是引起“事故”的有效依据,才会产生“证据”的应有价值,病人与家属才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医疗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权与生命权;亦不因其在住院期间、某段视频缺席而作出违背匿患双方正当权益判定。谢邀!
如果是医疗事故纠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举证的责任在医院,受害方无需证明医院有过错有问题,但是院方需要证明自己的诊疗行为无过错,或者与造成的后果没有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医院需要自证清白,证明不了那就得负责任。
本案,题主提供的情况有限。不好说监控是否与责任划分有关,或者不提供监控会承担多少。只能说,他们不自证清白,就会承担责任。具体事故的原因以及责任划分,应当由鉴定机构完成。
且不说责任,医院是不可能录制这种视频的,关系到个人隐私问题,录制是违法的。再说医院每死个人都要司法介入,这不附和科学,病人的概念古名思意就是走到死亡的门囗,医生救你是医生的本份,如果病情危重了,救不过来就得死,反正只要是进医院的,结果就是两个字,生与死。总之医学是不确定性科学,不一定那个重症都可救活,所以死亡是在所难免的。至于医疗事故那是极少数的。
医院因手术造成患者死亡,当然应该提供手术全程监控录像用以证明手术是原定主术医生所做,且手术行为规范无差错,这是医方的职责和举证义务,医方不举证,患方要求出示医方也不出示用以证明医方手术无过错,医方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这就是司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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