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
- 工地老板与农民工没签写劳动合同,发生经济纠纷,该由谁负责?
- 为什么有的私人老板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仅仅是因为辞退赔偿问题吗?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跟老板谈判?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股东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工地老板与农民工没签写劳动合同,发生经济纠纷,该由谁负责?
就本案来说我有二种看法,总之都是以法说事!工地老板也就是平常说的包工头,做为包工头的合法称号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该包工头拥有国家有关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就是合法包工头,农民工在该工地工作是受国家劳动法保护的,如果该包工头没有任何资格证,那是非法经营的,也就是大家称的黑工头,农民工在这里工作是没有保障的,因为该工地是非法经营的,国家有关部门会依法责令停止经营的!因此,就本案来说,如果工地老板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旦与农民工发生了经济纠纷,属于以上前者的,那工地老板要向农民赔偿损失的,就是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是事实上的该工地的员工!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的那天起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必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签订,就此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约定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超过的那天起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同时要依法给劳动者交纳社保金!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了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就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应该从形成的那天起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签,那用人单位依法要从形成的那天起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劳动工资!同时要依法给劳动者交纳社保金 ,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定时间按时发给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农民工一旦与工地老板发生经济纠纷,农民工可凭以上法律规定向工地老板索要赔偿!如果该工地老板拒绝你,你可备好你在该工地工作的各项证据(包括工牌,有工地名称的工服,考勤记录单,银行发工资的信息通知流水账,工地员工的证词及证人等)到劳动监察大队上诉,要求依法责令其赔偿双倍的工资,并且要求其依法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金,话又说回来,如果属于以上后者,农民工一旦与工地老板发生经济纠纷,就难说了,因为该工地老板属于非法经营老板,施工队团体也属于非法无资格团体 ,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因无凭无据,也仅只能和黑老板协商解决!好了,如果大家觉得我回答的还可以,你就点赞,也可关注,谢谢!
老板负责,可以去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仲裁,不需要劳动合同,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行,法律对劳动者保护,劳动者不需要提供证据,一般仲裁就能解决,仲裁不成可以起诉,一般等不到起诉就会解决。
注意一点,只是劳动所得容易支持,提成、分红等收益比较麻烦,只能起诉,需要耐心,并且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还是该由老板负责。我认为签不签书面合同不重要,主要看事实依据,双方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麻烦,要起诉就要提供证据。
现实中,由于工程量小,只做几天,双方又都熟悉,对老板的人品信得过,为图方便,打工者都不要求签协议,就是个口头协议,工程做完就给钱。这是在双方熟悉,老板人品好的情况下。相反如果双方是初次打交道,老板的人品信不过,为了减少麻烦,发生纠纷时有利于打工者,还是签个协议为好。
为什么有的私人老板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仅仅是因为辞退赔偿问题吗?
哈哈哈[大笑][大笑][大笑]怎么说呢[大笑][大笑][大笑]合情合理合法滴办事[大笑][大笑]是私有企业滴有效自我保护滴呀![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小打小闹时凑合着帮势滴都是盯着其手里滴钱滴呀![大笑][大笑][大笑][大笑]真若把事情闹大[大笑][大笑][大笑][大笑]所有滴责任都会推到他滴身上滴呀![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别说是小私企就是大型企业一样倒闭滴呀![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这类企业恐怕都是小企业,老板直接参与管理。深层次原因是作坊式家族式管理理念,加上中国历史上就重承诺轻契约。现实上原因是怕受合同约束,怕员工依合同维权惹麻烦,也怕政府机构伸手进来。对员工讲,只要构成劳动关系,出了问题还是靠劳动法解决,但是没有合同就麻烦很多,所以还是争取签劳动合同才好!仅供参考。
小公司自身难保,经营困难,员工工资低了不好好工作,工资高了,公司也养不起,主要是现在的人眼高手低,消费欲望和生活质量追求过高,导致来小公司工作也就是人生的过度期,有了合适的机会员工就会轻易跳槽,企业管理也很难,所以劳务合同签了也不会执行,因为双方都没能力,但公司平台虽小,给员工的精神财富远大于物质财务,就看员工用心成就自己了没有!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跟老板谈判?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同老板谈如果不签劳动合同,企业肯定会有劳动纠纷的风险,会有两倍工资的赔偿的风险。
如果老板认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动作,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反馈投诉由劳动部门上门责令公司改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执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联名或个人直接向劳动仲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股东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也无法说得通。
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定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文章分享结束,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