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关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动态 2025-09-07 5
今天给各位分享行政诉讼关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关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表述?
  2. 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表述?

民民事判决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xx与被告xx一案,本院于x年x月x日受理后,告知审判程序,告知到庭当事人情况。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提供的证据……

被告辩称,…

被告提供的证据……

经开庭质证,写对证据的认定式采信不采信。

本院认定以下法律事务:……

本院认为,先写论理,再写适用的法律条文,判决如下:驳回原告xx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元,由原告负担。

交待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案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驳回。驳回起诉的理由可以包括未按法定程序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实际争议、原告没有诉讼资格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同样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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