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
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应当订立,应 目前我国针对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问题没 有进行专门规定。对这部分群体是否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分析,首先 就应当对这一群体有所认识。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般包括两类群体: 一是根据《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选举法》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二 是社区、村委会自行聘用的工作人员。对于第二类聘用的工作人员,从 双方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键是对第一类经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 于产生渠道的特殊性而存在争议。不过这只是产生渠道不同而已,如同 用人单位招用人可能会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也可能会通过网络招聘,甚 至各种推荐渠道等,但这些渠道的不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 即使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和社区、村委会之间形成了用 工关系,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自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他们应当和谁订立劳动合同?有一种观点认为,社区、村委会没有 营业执照,所以无法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乡镇社会事业办 订立。这一观点明显不妥:其一,和工作人员有劳动用工关系的是社区、 村委会,并不是社会事业办,除非各方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其二, 社会事业办属于乡镇的“劳动局”,是为乡镇各单位办理用工登记、社 会保险服务的机构,是为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以及劳动争议的调处提 供服务的机构,否则容易造成角色的混淆;其三,作为用人单位的必备 条件并非是营业执照,而是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组织,都可以 作为用人单位。不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是 国家确定好人员定额类似于编制,所以这部分群体应当签订聘用合同, 而且他们的报酬也是由国家发放。这有些道理,但操作存在诸多问题, 因此,社区、村委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宗旨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宗旨: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核心。调整劳动关系重点,确定劳动标准。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力)
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
(仅供参考,互相学习)
2025年最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据是什么?
最新订立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民法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条款时,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民法典是2025年1月1日适用的,因此最新依据是民法典,而不是合同法。
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如果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劳动合同应该和上级主管单位签订。如果是非国有非集体的公司制企业,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建议由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劳动合同合同应由总公司与其签订。总之,不论是什么形态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都应该具有彼此独立的特质,能够完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如果允许企业负责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因为个人权利滥用的牺牲品,同时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无辜背上以权谋私的嫌疑或恶名。 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例如,非国有非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由于其本身就是雇主,与企业不形成雇佣关系,因而不可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