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吗

法律动态 2025-09-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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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辞职后还有补偿吗?应该怎么办?
  2. 用写了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迫申请离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3. 公司不给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能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补偿吗?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辞职后还有补偿吗?应该怎么办?

题主您好!您所说的问题,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都已有明文规定,应该有补偿。依据如下: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本案中,题主说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这表明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本案中,题主所说的辞职,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所说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题主所说的辞职即是指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题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题主支付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综上所述,题主可以依照笔者上面所列的法律条款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局向用人单位追索你的补偿和赔偿款,包括:用人单位尚未支付给题主的剩余的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根据你自己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如果人力资源局通知用人单位支付题主的加班费而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题主可以再次请求人力资源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当支付给题主的加班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上述建议,希望能够对题主有所帮助。

1.确认与单位是否有劳动合同;

2.确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什么方式,是计时制还是任务完成制还是项目责任制;

3.如果确认后劳动合作的方式,再确认有证明加班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合理;

4.相关的加班资料确认后,是否超过法规的年限期内;

5.都确认后,是正常的辞职还是非正常的辞职,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辞职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1.加班是否有足够证据,如果有可以要求补充支付。

2.很多公司,加班是申请的,即使你加了,没有申请手续,或没有批准也不能被认定为加班,那就没办法追诉加班费了。

3.有些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虽然超过标准工时了,但也不能被认定加班。

用写了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迫申请离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在员工加班后没有足额发放员工加班费,那么员工可以拨打公司领导电话进行投诉(有时只是公司个别管理人员私自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向公司领导投诉后如果仍然不起作用,这时员工立即申请离职 ,之后拨打12333电话投诉即可得到公司额外赔偿金

如果你得罪了企业,因而被迫申请离职是否能拿到补偿金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首先你就不能自己申请辞职,自己申请辞职你不但拿不到补偿金,连失业金也拿不到,你所能做的就是收集证据,证明你是被迫辞职,这样企业不付赔偿金,你就去劳动仲裁部门去投诉。

公司不给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能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补偿吗?

国家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失去劳动能力以后,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上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是它的法定义务,是具有强制性的。

不过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企业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减少经济支出,在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时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保最低基数来给劳动者参保的。这显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缴纳社保时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进行缴费的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经济赔偿金呢?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实践中,从已经发生的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来看,各地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结果是不一的,大部分都是不予以支持的。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发生了这样的事,劳动者就没有办法保护自身的权益了呢?

也不是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征收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是可以匿名的。接到举报后,社保征收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查。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对于养老保险没有足额缴纳的问题,由于涉及的方面比较多,这里面既有用人单位的问题,又有监管部门的问题。解决这类问题时最好是在在职的时候提出来,因为作为在岗职工是没有时效约束的,只要你发现了这类问题是可以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不同于离职以后,只有两年的时效期。一旦超过两年,即使是去打官司也是很难打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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