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劳动合同五年和八年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五年和八年的区别就在于合同期限不同,如果你在一个企业工作五年和工作八年,当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你获得的经济补偿额五年的经济补偿额比八年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要少。
再有就是你在企业五年的劳动合同和八年的劳动合同当失业时,领取的失业金长短也不同。
劳动合同五年和八年,在本质上是没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八年的年限比五年长一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劳动者保障期限也长,另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续签五年或者八年,合同再到期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因为国家有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者签订两次合同后,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
是的,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36条和37条区别?
劳动合同法36条的重点就是如果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的,37条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得。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健词: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一是协商解除;二是法定解除;三是依约解除。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谁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和后果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健词:三十日 三日
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本条又一次得以展现。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要有协商程序。而劳动者有任意解除权,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常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发起方不一样。
第三十六条是由用人单位发起的。
指用人单位主动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条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就限定了一点,协商一致,若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仍然解除的,就必须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七条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指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里也有一个限定条件,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如若劳动者未提前告知,则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两者的主要区别,便在于谁提出解除合同。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具有哪些特点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