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以不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吗?为什么?
你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一、首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以分为公司提出不续签,员工提出不续签。
二、如果是员工提出不续签,那么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就相当于自己申请离职一样。
三、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必须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照工龄来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龄补偿。
四、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也不给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我们就可以带上原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但是既然终止,要看是谁不想续签的。
1、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是自己放弃就业机会,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者是单位降低待遇和员工续签而员工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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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者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劳动者平均工资3倍的,且按照本地区劳动者平均工资3倍予以补偿的,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能得到补偿吗?补偿金是谁付呢?
自己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单方面不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社保待遇,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不应该给经济补偿?
朋友你好! 为什么企业在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还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主要原因是什么?是企业不给签订,还是员工没有同意签订?如果有劳动合同的,那么为什么不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呢?是企业不给办理?还是员工没有同意办理?现在既然是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没有什么不对的。
所以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原来在岗位工作时候有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这个情况,可以和企业协商,给予适当补偿的!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