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哪些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买方撤销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七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并且,不因为采取了其他救济方法,丧失再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请求赔偿包括如下措施:1、实际补进(Cover)。如果买方撤销了合同,在撤销合同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指最低价)购买了代替物,买方可以取得两者之间的价格差额和卖方造成的损失补偿(如价格以外的,额外的开支)。这就叫实际补进。2、如果没有实际补进货物,也可以按当地价格计算,取得价格差额和损失补偿。买方违约主要有的情形:1、不付款。2、延迟付款。3、不收取货物。4、延迟收取货物。扩展资料:买方拒绝收货或拒绝付款的应对措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国际惯例,买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卖方可主张如下权利:1、损害赔偿。《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或者与合同有关的其他应付金额的,另一方有权收取延迟支付金额的利息。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补救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解除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为,无论对于卖方或者买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均应以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已构成根本违约。
自然之债包括哪五种合同的撤销和解除?
自然之债包括权利人撤销权、受负担人代位权、主债债权人放弃权、连带债务人反过来抗辩权、债权人放弃权
这五种合同因为受伦理、社会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被撤销或解除
这些撤销和解除权的存在,能保护自然之债的平等、合法与公正,也使得自然之债的约束更加公平和人性化
1 自然之债包括以下五种合同的撤销和解除: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保证合同。
2 这些合同的撤销和解除通常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或是其中一方违约等原因。
3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每种合同的撤销和解除都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条件,具体操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进行。
同时,在签订合同前,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