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个问题一定要注意!

法律动态 2025-09-25 1
今天给各位分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个问题一定要注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个问题一定要注意!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机关拒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邮件怎么办?
  2. 城中村征地需不需要乡政府签字,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吗?
  3. 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拒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邮件怎么办?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本规定第七条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证件,向相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内部管理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履行职责是行政管理职责,而非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职责。调查报告属于汇报义务,是内部管理权,不具有社会公共性,报告内容不对公民、法人有任何影响。

城中村征地需不需要乡政府签字,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吗?

城中村改造拆迁与城中村征地拆迁是二𠆤不同的概念,城中村改造拆迁,当地政府说了算,这代表法律〈政策性法律〉,城中村征地拆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公告征地单位,征地用途,与相令单位或住户有无影相,及批准单位,不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公开,若没有公开的,你也没有办法的,就是诉讼法院也会不支持你的,这是规则。腐败的规则。

由于城中村一般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一般都会被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进行城市开发建设。那么,对城中村的征地,其所属的乡镇政府有没有权利作为征地主体呢?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信息公开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二)项明确规定: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即集体土地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是不具有征地主体资格的。但是,在现实中,乡镇政府经常作为征地主体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更有甚者,乡镇政府指示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仅通过广播的形式告知镇政府决定征收土地,对如何补偿安置没有书面材料,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信息公开吗?当然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规定:统一规范建设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公开的内容应涵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情况等。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向市县级政府、国土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除了向政府和国土部门申请以上信息之外,还可以向规划部门、发改部门、住建部门申请公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立项审批文件、施工许可证等信息。

被征地农民通过申请振幅信息公开,可以 获得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通过这些信息来判断征地程序是否合法,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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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附带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复议机关受到复议申请之后,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2、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公民、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掌握的信息拥有知情权,除法律规定不予公开是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

你需要了解一下信息公开的目的:信息公开制度是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运作及保证政府信息切实落实的制度

3、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是平行的化解行政纠纷的途径

也就是,你申请了行政复议,就按照行政复议的流程来。如果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按照复议法来 继续或者诉讼

这个程序里,信息公开没有存在的意义

正常办案流程: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或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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