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和暑假工的区别(童工和暑假工的区别在哪)
暑期工算雇佣童工吗?
暑期工一般指的是未成年人在暑假期间进行的临时性工作。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标准和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雇佣童工是被禁止的。
童工指的是未满合法劳动年龄(通常为15岁或16岁,具体根据国家法规有所不同)的儿童参与工作。国际劳工组织和许多国家都禁止雇佣童工,因为童工容易面临身体上的伤害、教育机会的缺失和心理健康问题,违背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
各国对于未成年人工作的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普遍要求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限制他们从事危险、过重的劳动或影响他们正常教育的工作。如果您有与童工相关的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和指导。
暑期工如不满16周岁的算童工。
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每一名童工,处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每一名童工,处以罚款300~600元。
(三)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处以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介绍职业,每介绍一名童工,处以罚款600~1200元。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一)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的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每名童工,处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出具假证明处以,罚款1500~3000元。
不算
法律一方面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另一方面又规定由学校组织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参加的社会实践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解释》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