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债务解释有哪些(夫妻双方债务解释有哪些规定)
怎样理解离婚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一、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的认定 1分居不是离婚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接的债务,另一方没有签字,法院为何判为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单方借款的债务,只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这样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需要根据夫妻共债共签的原则进行认定。
法院判决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说理,作为当事人可以认真看看判决书中对于借款事实及用途等认定(所以在提问的时候,最好详细说明或者附上相应的判决内容,这样更好更方便分析),同时为何认定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并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若对法院判决不服,及时拟好上诉状并提起上诉。若判决已经属于生效的判决,及时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