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款)

法律答疑 2025-07-19 2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说明:
  1. 刑事不立案是什么意思,不予立案制度的确立有?
  2.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予受理吗?
  3. 刑事案件立案不立案谁说了算?
  4. 刑事案件没人报案就不能立案程序?
  5. 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立案了,能否向检察院反应或申诉?

刑事不立案是什么意思,不予立案制度的确立有?

所谓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该条规定中明示了两项不立案制度中的内容:一是不立案的条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控告人的相关权利:包括有权知悉不立案的原因,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的权利。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中还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的具体监督办法,这就涉及到不立案制度中的第三个内容:不立案的法律监督权。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不立案制度的完整体系。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予受理吗?

检察院只受理部分刑事案件,除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外,其余的刑事案件归公安机关受理。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针对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比如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贪污受贿等。

刑事案件立案不立案谁说了算?

刑事案件立案不立案谁说的算?这个问题问得很有笑话性,刑事案件立案与不立案,那是根据刑事犯罪的大小决定的,立案与不立案并不是谁说的算,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条链而定的,所以说,刑事案件主要看案件的大小程度是否符合立案才对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立不立案由人民检查院决定。刑事案件先由公安局的警察调查案件,搜集证据。再转给检查院进行审核,如果检查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就会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检查院也可以自已侦查调查刑事案件。所以刑事案件的立案权利在检查院。

刑事案件没人报案就不能立案程序?

是的,有的刑事案件如果没有报案的,也可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因为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群众办案,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都应展开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都应该第一时间进行侦查。所以,没有人报案的有工作中发现或者有关部门移交的都可以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立案了,能否向检察院反应或申诉?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结合我以往的经验搜一下我的看法。

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立案了,其实有很多种解决方法。我们简单说几种思路

第一、可以先委托律师和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详细说明该案件的具体情节,方式、手段、数额、立案标准等,来证明该行为不符合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最好能够约见办案人员当面进行说明,同时也应该提交书面材料。

第二、这需要当事人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在办案机关询问中一定要注意言辞,把客观事实和情况表述完整,说明自己的犯罪经过和事实影响大小等。让关机关能够准确判断出来自己的犯罪情节、数额,行为手段等各方面综合认定,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办案机关自动撤诉。

第三、如果是刑事案件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关机关立案,已经在看守所差不多在申请逮捕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就要抓紧时间办理。可以委托律师,在检察院那边提出法律意见书,请求不予批准逮捕。也存在可能检察院能够审查出来问题,建议办案机关撤诉。

第四、如果是该案件已经立案也被逮捕。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书。等等还有其他方法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