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的,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
房屋拆迁补偿款被别人领走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吗,得必须要看看《刑法》、《合同法》、《物权法》和《立法法》里面是怎么样规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只要大儿子一但签了字,剩下的其他家族成员无需再签字了,整个签拆迁合同就结束了。
不可能,补偿款只能是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委托人领取。
领取补偿款时凭其补偿安置协议、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土地证,领取补偿款后这些证件的原件是要被收回的(身份证原件除外),所以其他人是不可能领取到的。即便他能拿到这些证件的原件,但如果他没有被征收人的委托书也是不会领给他的。因此你说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确因征收工作人员失误,被其他人冒领了补偿款,可以起诉。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比较笼统,缺乏具体情况的介绍,以下京平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就可能出现的情形举例简单分析一下,以供参考。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以户为单位,测量、评估、协商从而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一方支付补偿,一方交付房屋,各自按协议中的约定履行。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在以下情形可能会出现争议,比如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死亡且涉及继承的。
房屋权属证明比较直接地证明了房屋拆迁补偿权益的主张基础,如果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死亡,同时涉及到继承,那么拆迁补偿的分配可能就会出现争议,比如是否有遗嘱、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哪位继承人领取、应领取多少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中提到,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如何列明被征收人。同时因为继承可能同时存在多种法定情形,要求征收方查明情况,确实存在现实困难,同时也不利于征收补偿效率和征收补偿法律关系的稳定。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死亡且涉及继承的,征收方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共有人确定为被征收人,而无需查明继承事项,将所有的继承人均列为被征收人,相关继承人可以就补偿所得自行分配或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
也就是说,如果是上述情形出现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相关继承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再比如拆迁中婚姻关系发生变动而导致的拆迁补偿分配争议、亲属之间产生补偿分配争议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需要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提示大家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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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拿走,如何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
协议都是一式三份。如果你签的是空白协议,协议没有给你,你不用害怕,不是钱不给你。因为要跑流转,你签约的金额数字还需要平账。而且拆迁款都是专款专户。别人拿不了你的钱。你要做的就是记住你的签约金额,和其他被拆迁人做好信息共享,什么时候拿钱。退一万步说,没有拿到。你可以报警,去找政府反应。法治社会,什么都是可以解决的。不要心慌。
开发商给的征地拆迁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如何获得合理补偿?
您好,感谢邀请。
首先明确开发商不能征收土地,是不能成为征收主体的。征收只能是政府行政行为征收。
如果是开发商来想要用你们的土地,需要经过村集体、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开发商直接来用地,给的补偿低,你们有权不同意。可以通过抓住对方违法点,要求提高补偿并促进补偿的谈判,结合你们实际情况协商补偿,还可以采取司法途径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补偿。
具体问题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感谢邀请!
可以先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帮您分析,可尝试自己去谈个一两次,谈完依然没效果,建议赶快让专业人士介入,避免过时效想争取无门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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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了,即使是一句两句说清楚了,真正到拆迁时你也不见得能够做到了,可以说这里面有着很深的学问。
即使是同等地方,同等房屋,同等拆迁,也许你穷了,他就富了。
有时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是真实做到的,而相反,真正做到的也并不一定是你所听到和看到的。
这就如同八仙过海一样,真正拆迁时也只能是个显神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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