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合法吗
夫妻共同财产,未经过一方同意,另一方私自借给别人转借给他人,算盗窃吗?
不算,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另一方也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怎么可能算是盗窃?当然,你可以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要求索回,但得对方配合。否则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但你得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不知情,我想不出来你怎么证明。因为通常夫妻双方在外人看来通常应该是一体,除非交易过程明显存在恶意,否则很难要求法院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私自卖掉怎么办?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要执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房屋,房屋变为个人财产或者债务人取得相应价款后才能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该合同有效。那么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与卖房的第三人恶意串通,另一方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进而追回房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是无效的,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但是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和处置应取得夫妻共同一致的意见。如果夫或妻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私自处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私自处置的财产应当在违法一方的份额中扣除。
一是可以要求卖掉的一方把卖的金额平均分一半给你。
二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允许其中一方是不能私自处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买卖,那就是交易不成功,撤销以后财产会归还给你们,只是这样的方式耗时耗力,时间比较久。
按照双方协商的房产价值、或者评估的房产价值,支付房产价值一半的金额给对方。(实际操作中,双方都拿不出钱,可以积极筹措,谁先筹到一半房款,即可补偿给对方而自己获得全部产权)
法院可能会拍卖相应的房产,然后将拍卖款扣除拍卖产生的费用后双方各分一半。(实际情况是此处是唯一房产,难以拍卖,第一种方法是拍卖后各自购买较小的房子,另一种是仍然保持共有关系,居住的一方贴补另一方租金在外租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