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答疑 2025-07-20 1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说明:
  1. 离婚诉讼需要提前提交证据吗,可以开庭时提交吗?
  2.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起诉离婚一方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离婚诉讼需要提前提交证据吗,可以开庭时提交吗?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提交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2份。

2、原告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2份。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

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部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②公告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③子女情况的证明 (如果有10岁以下小孩的最好提交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起诉离婚的程序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起诉离婚一方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起诉离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下面来说说。


第一,离婚诉讼费是多少,这个费用他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他是根据你的案件来定的,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到300元。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那就需要根据财产多少来定,财产在不超过20万元总额时,不另外收费,财产超过20万元总额的,对超过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来收取,看清是超出的部分。



第二,诉讼费由原告先交,最后如何承担缴纳,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由败诉一方负担。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不确定哪一方完全胜诉,或者哪一方完全的败诉,因此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3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婚姻、家庭、子女的态度,以及引起纠纷的原因、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方面来综合考虑,合理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


第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在离婚案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是残废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三,是确实需要免交诉讼费用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是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活经营难以为继的,二是属于国家规定优待安置对象的,三是确实需要减少缴纳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少缴纳诉讼费用的缴纳比例不得低于30%。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慢缴纳诉讼费用,一,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二,是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况,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的时候,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为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立案时应当准许当事人延期缴纳诉讼费用。如果对方当事人败诉,诉讼费由对方当事人交纳,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如果胜诉,可视其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