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2019年泰州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一般伤残赔偿费用是跟伤残级别挂钩的。10级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本人七个月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泰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或聘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结算标准为:五级18万元,六级14.5万元,七级11万元,八级7万元,九级4.5万元,十级2.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结算标准为:五级8.5万元,六级8万元,七级4万元,八级3万元,九级2万元,十级1.5万元。
江苏省泰州市工伤最新赔偿标准?
泰州市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如下:
2017年起,泰州市上调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一、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不含退休后补差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增长6%进行调整,伤残津贴(不含退休后补差津贴)调整不低于12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不低于50元。享受养老金的伤残津贴补差人员按增长6%进行调整。
二、生活护理费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5089元对应50%、40%、30%发放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三、对未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的2017年7月1日达到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的1—4级工伤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增发25元、35元、45元。
泰州市2020年工伤待遇调整内容?
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三级228元,四级223元。
伤残标准5到6级的按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2%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分别按每月260元210元160元的标准调增,调增后分别低于3222元,2578元,1933元的分別补足至3222元2578元1933元。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回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