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具体是指哪些
拘留30天还不批捕是什么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最长是30日,然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呈请批准逮捕时,检察院有七天的审查期,所以刑事拘留到第37天才会有结果
拘留30天还不批捕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警方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收集证据、调查案件或审查相关信息。如果他们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起诉,他们可能会延长拘留期限。
缺乏足够的证据: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对嫌疑人的起诉。如果他们无法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的罪行,他们可能会决定不予批捕。
法律程序的延迟:有时,由于法律程序的延迟或其他相关因素,批捕决定可能会被推迟。这可能包括等待法院审理、等待法官的决定或其他相关程序的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司法体系而异。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刑事拘留30天还不批捕的,如果是因为公安机关没有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的,则会释放被拘留人,如果需要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则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则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在七天过后如果还没有批准逮捕的,则释放被拘留人,同样如果需要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则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检查院不批捕会是啥情况?
1、被刑拘的人并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很轻微,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同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很充分,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实际可能对其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不存在逮捕必要的。3、涉嫌构成犯罪同时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并不符合逮捕要求的证据条件。4、虽然应当被逮捕,但行为人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属于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一、检查院什么情况不批捕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而公安机关仅仅只有执行权。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的,此时检察院需要作出审查,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往往就不会批准同意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