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判决在公司破产后清偿的顺序?
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应先走劳动争议仲裁,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前置程序,必要走的程序。
1、如果单位拖欠4个月工资没有支付,可以通过仲裁和法院主张拖欠的工资,但劳动关系的解除一般只要需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即可。
2、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履行通知的相关手续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应发工资额)。
3、如果请求在判决后,用人单位申请破产的,可以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或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参与破产清算。当然,如果在没启动法律救济程序前,单位已经申请破产,前面的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破产程序处理,不需要再走仲裁和法院。
4、工资在一般债权中处于优先选项,属于破产债权中优先支付的。
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在破产清算中,对破产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予以清偿的顺序。破产清偿顺序一般分为四类:第一类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类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第三类为税款;第四类为普通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在企业破产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债权清偿的顺序。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破产清偿顺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破产费用清偿:首先偿还与破产程序相关的费用,包括破产管理人费用、破产程序费用等。
2. 优先债权清偿:根据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债权可能会享有优先权,如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
3. 担保债权清偿:担保债权人具有较高的优先权,他们可以依据担保合同来优先追索债权。
4. 一般债权清偿:剩余的债权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清偿,通常是按照债权的大小进行分配。
5. 股东权益清偿:在债权清偿完毕后,才可以清偿股东的权益,包括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清偿顺序可能会因为特定情况或者法律要求而有所变动,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