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访三级终结

法律答疑 2025-07-22 3
什么是信访三级终结说明:
  1. 三级信访是指哪三级?

三级信访是指哪三级?

区县一级,市二级,省三级,访完这三级,

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三级程序是:

信访初次受理(一级):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访复查(二级):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复核(三级):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根据逐级信访的信访原则,作出信访三级终结的机关一般是指从设有专门信访机构的行政机关开始上延至三级,比如:从乡镇开始则是县、市即终结了。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均注明“如不同意本答复意见,可在30日内向xxxx提出复查”)。复查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答复意见及相应的政策依据,以及有什么要求。复查单位受理后,30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原则,再申请复查的上一级单位进行复核。如果对复核意见仍不同意,信访程序就走完了,信访部门就不再受理了(当然指的是同一个信访事项)。

三级信访是指初次受理、信访复查、信访复核。

信访初次受理(一级):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访复查(二级):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复核(三级):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三级信访的一级,信访初次受理,信访事项应在受理6o天办理完毕,情况舍杂的可伸请延期,但延期不可超出30天。并要告知信访人员延期的理。

信访二级,信访的复。信仿人员对处理不满的可在收到信书面答复30天内向上级信访单提出复查。收到复查的行政单位要在30天内给出书面答复。

三级信访,信访复核,信访者对复查不满的可在30天内向复查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核。收到复核的行政单位在30天内给出复核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