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名字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买的房子,因为房本没有老婆名字,老婆现在闹离婚,怎么办?
很简单的事,问问自己,是老婆重要还是房子重要就好了。如果老婆比房子重要,那就加上她的名字,如果房子比老婆重要,那就选择离婚。
虽然我个人并不认同这种对方买房子却要求加自己名字的行为,但婚姻需要安全感,男方婚前买房子不写女方名,是怕女方结婚不久就要离婚分房产,导致自己人财两空,这是男方需求的安全感,我们应该理解。
可是如今既然已经结婚了,那么老婆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应该差不多了解了,她对你好不好你也是可以感受到的,既然因为她要离婚而纠结,那就说明你是想要留住她的,说明她在你心里还是个不错的老婆。那既然如此,你还要处处防着她,她又怎么会有安全感呢?所以她要求加名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是要细水长流的,而不是看眼前的利益得失。在结婚之前,我们可以考虑谁买房谁买车,谁花钱多谁花钱少,甚至可以为此斤斤计较据理力争,这都不能算太大的问题。可结婚之后,你还要泾渭分明划清界限,害怕对方占了你的便宜,那这样的婚姻是很难长久的。
所以老婆因为房本上加名问题而闹离婚,看似有些过分,其实从婚姻的本质以及经营婚姻的角度来看,她的做法是正常的。我想这个妻子之所以这样坚持,为的并不是这半套房子,而是丈夫对她的态度,她若真的是个在意物质的人,可能在婚前就提出来不加名不结婚了。
遗憾的是,很少有男人去看到这种好。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在于自己,对老婆不够信任,那就选择房子,但是要想想离婚后还能不能找到一个不要房子的老婆;对老婆足够信任,那就没必要纠结,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了,反正你们还是一家人。
婚前买房子,是全款买房还是按揭房,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按揭房贷,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的话,夫妻承续期间还的房贷,应该有点分子,具体还是请法院依法裁决为妥!!!
这有啥心里堵得慌的呢!女人的心眼本来就是很小,听不得一点点的风吹草动了,如果是从他人口中得到对她一点点的不利,她都会回来唠叨了,毕竟这虚荣心也是谁都会有的,听到她人比自己好,心里怎么都不是个滋味咯!所以她真正想从你口中得到的并不一定就是钱啊,房子之类的,而且你真心的一句安慰话咯
婚前买的房子没有办房产证,现在离婚了,该怎么办房产证?
您提到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离不离婚。而是能不能办证的问题。自然是买的房产,没办证说明产权手续不完善。首先,要看房产来源,占用土地是集体还是国有。是否规划、建设、施工、验收手续齐全。
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一下。如果具备条件,看批准文件先确权,再走过户程序。
婚前房产,没办房证,如属全款财房仍应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要求分割一部分房产,应提供全款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到法院确认系婚前财产,另一方就没法分割房产了。如果系按揭,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离婚时应该考虑给另一方一定的房产补偿。
房产证上若名字为买房的一方,即为其个人财产。理由: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2、该规定体现了这样的精神:法律将维护这类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的一方的房屋产权。而你所说的情况比这更甚一等(婚前一方全资购买),那么离婚时的处理结果就十分明确了:该房屋将被判决归房产证登记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