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
一般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说明:
法院判决后没收个人财产是由哪个部门下达执行,谢谢?
法院判决没收个人财产的,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执行局下达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怎么定义?如何执行?
我的理解:全部个人财产,无论是生活用品性质还是其他性质,无论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无论以物、货币、有价证券、股票、期权、知识产权、债权等何种形式存在,均在没收之列。实际怎么执行还是请有经验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