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名字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夫妻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和债务,只有二套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离婚该怎样分割?
如果是协议离婚,无论有无小孩,都以一人分得一套集资住房为宜。
如果诉讼离婚,法院支持离婚,法院同时会支持一人‘’占有使用‘’一套集资房的离婚财产分割模式。
如果集资房的所有权最终归离婚一方的单位所有(即该房屋以后也只有使用权),则宜由一方享有两套房的使用权,再由拥有房屋使用权的一方补偿‘’已缴付集资款‘’的一半给对方。
谢谢邀请,楼主在提问中,已经肯定夫妻双方没有其它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只有两套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依法都会以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的。
这种集资房,无论是小单位为了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还是在农村集体的土地上集资建的房屋,由于没有得到房管部门和土地使用部门的批准,没有房产证,可以把它看成是小产权房。集资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能不能办下来产权证还两说的。
双方要是走协商的道路离婚的话,如果两套集资房的户型大小一致,在离婚的协议条款上就注明每人使用一套住房,凭离婚的协议,另一方可以更改集资房集资人的名字。
如果说两套集资房的户型大小不一样,双方也可以协议,一方补足另一方超出面积部分的一半资金就行了,起诉到法院离婚也是这么判的,最好在离婚的协议条款上签订死对集资房的权利,以后集资房能否办理房产证,就彻底撇清了与对方的纠缠不清了。
没有房产证,说明这两套房子没有产权,你和他只有居住权,或者你们的房子是集体土地上的所谓小产权房。也可能是非法集资房子,不管是哪一种,没有产权证,也就没法按有产权的房子那样去分割产权。基于这点,你们只能按着这个房子的收据(集资款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即使打官司,法院也不会支持哪一方,因为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除非,你能把房子的产权办下来。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予分割,只记录谁使用哪套房产,将来房产合法的,再予分割。房产目前可能是非法建筑,或者非本村村民购买的,法律上是无效合同,不管多少年对方可以起诉索要回房产。
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妻子名字儿子有继承权吗?
先来说你的前提条件“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妻子名字”,既然是共同房产,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反正你都会占共有房产的一半权益。
再来说继承权。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先生走,那么继续活着的另一方,不论丈夫或妻子再加上儿子,将继承去世者的50%房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有一个儿子,那么你儿子享有25%的继承权,你享有25%继承权(去世者未立遗嘱的前提)。
如果夫妻双方都去世了,对于这套共有房产,除了这夫妻两人的儿子可以继承,夫妻俩依旧有活着的父母辈,他们也是有继承权的。
倘若这夫妻俩还有其他兄弟姐妹,那么继承权会在法律范围内不断被分割。
所以,在自个活着的时候,就要口头约定或立好遗嘱,自己房产50%继承权到底给谁?这才是保障家族利益、避免将来引起纷争的最好办法。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这个房屋的产权是谁的,其次要确定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去世了,在生前是否有遗嘱?
首先来看房屋产权的问题。
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也就是说,即使登记在妻子名下,但是她的丈夫也是拥有房屋的产权的,一般的情况下是一人一半的份额。
所以如果这时候一方去世,那么它所对应的一半房产份额将作为遗产,另一半仍然是在世一方配偶的房产,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至于这个遗产能不能被他的儿子继承?那么就要看第二个问题,就是去世一方在生前是否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并且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是按照遗嘱来执行的,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将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去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他的儿子作为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是可以继承这个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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