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我可以不让他看孩子吗

法律答疑 2025-07-26 7
今天给各位分享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我可以不让他看孩子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我可以不让他看孩子吗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离婚后矛盾升级,女方不让男方探视小孩,将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拒绝接受抚养费?怎么办?
  2.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应该让她看望孩子吗?

离婚后矛盾升级,女方不让男方探视小孩,将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拒绝接受抚养费?怎么办?

这女人就是不要脸,凭啥不让男方探望孩子呢,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大人有什么矛盾不能把孩子卷近里面,你不让男方探视孩子就是独自霸占孩子,这是混蛋思维,没有男人你能怀孕吗?孩子是两个人的你凭啥独自霸占呢,这样的话找个机会变更孩子抚养权,因为你没有抚养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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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时的确会出现题主所说的问题,双方以为离婚后,只是孩子的牵扯了,其实不然,离婚之后,财产可能出现问题,孩子是非常有可能引起更大的问题的。所以,在离婚时,要把以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提前考虑好,尤其是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要完善。

现在分析一下,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小孩,男方该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下的探望权

协议离婚是离婚的两个方式之一,协议离婚就是大家常说的自愿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在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要约定子女的问题: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

子女的抚养权要约定清楚,归属于男方还是女方,如果归属于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或者女方自己承担抚养费。如果是男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要把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方式约定清楚,比如抚养费每月多少,还是每年多少,怎样支付,这些比较关键。

但是,探望权经常没有规定的那么细致了,可能就是一句话:男方有权利探望子女,女方要协助。但是,如果女方不协助,拒绝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就非常被动了。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就要约定清楚:男方多长时间能探望子女,在哪里探望子女,探望时可以和子女待多长时间、寒暑假是否可以把子女带回去同住?这样的约定就非常细致了,操作起来也非常明确具体。

一旦,女方不给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该协议书,法院也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如果协议书中有具体的探望权行使方式,法院也会支持的;如果没有具体的探望权行使方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要求及法律规定,再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的。

二、起诉离婚之下的探望权

起诉离婚是离婚的另一个方式,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时,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对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说出自己的想法,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也是比较笼统的,让双方自行协商。

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都不是禁止双方协商的,如果双方能协商好,法院会出具相应的调解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都会认可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或者在判决离婚时,对于探望权作出判决。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作出的判决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女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然,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有时不会对于探望权的方式写的很清楚,但不要担心,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依然可以对于探望权进行协商的,如果双方顺利协商好,可以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于以后的探望权行使方式再进行约定。

另外,关于题主所说的女方拒绝接受抚养费,这一点可以在起诉过程中,告知法院,经过法院允许,你可以当庭把钱交付给女方,或者把钱交到法院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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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题主的问题,无法判断是属于哪一种方式。

一般诉讼离婚的,有判决书,一般对于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写的比较清楚。但是协议离婚的话,由于很多当事人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沟通或者书写协议的时候往往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自己的权益表达也不是很清楚。这就为以后的 矛盾埋下伏笔。

对于题主的问题,如果你们的协议里面约定,现在男方违约,那么你可以先跟对方协商,不过对方还是拒不履行,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法院起诉处理。

离婚后女方系不要男方的抚养费,又不让男方干自己的孩子,我觉得这样的女人多半是受到了离婚的伤害,多半是对这个孩子的父亲有一些恨意。多半是在惩罚这个离开她的男人。而且他还怕了,也可能是前夫不断的骚扰,不断地接触孩子,会剥夺了自己对孩子的那份爱,就是这种想法,可能他都觉得前夫如果出现在她的世界中,就可能威胁到她和孩子的爱,就可能给他造成许多的麻烦,让他那颗受伤的心会感觉到更加的伤痛。所以说有这种感受的离婚女人多半都不愿意与前夫联系,多半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就跟着自己好,跟着自己生活,不想让前夫来打扰自己的那片安宁。因此来说,这样的离婚女人就是再把自己对前夫的恨转加在孩子的身上,让孩子对前夫也充满着恨意,这才是他想达到的结果。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想一想离婚了以后,不能让孩子觉得父母们谁好谁坏。不能让孩子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不能让孩子觉得离婚了的父母给自己造成的就是一种不安全的隐患。所以我说作为离婚的母亲,千万别总在孩子面前诉说这孩子父亲的不是,更不能天天当着孩子的面骂着前夫。不要什么事情都拿孩子来惩罚自己的前夫拿着这个自己亲生孩子当武器,你不觉得特别的残忍吗?所以我说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不能剥夺孩子看望自己父亲得那个权利。作为一个母亲离婚了,你是一个受害者,你领着孩子是很不容易,但是最起码你也得让孩子的父亲没事的时候见一见孩子,这或许对孩子的生活成长有一些帮助,更不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孤独和伤害。所以说这样的惩罚方式,不让孩子和前夫联系,不让孩子要他爸爸一分钱,虽然这样很有骨气,但是这也不是一种好的方式,父子之间就应该其乐融融,不应该有任何的阻挡,所以说作为一个受伤的女人,还是宽容一些好。

女方不让探视小孩、所有联系方式拉黑、还不要抚养费!这是怎样的伤痛让女人恨您入骨?如果您真的是一个有爱心、有担当、有责任的父亲,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在孩子3岁以前,默默关注(尽量跟妻子和解获得探视权)3岁以后孩子上幼儿园了、然后小学、高中、大学,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有了社会属性,不再只有妈妈一个人全程照顾,如果您真有心,跟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初中老师……都建立密切的联系,妈妈也许偏执一点,但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各个阶段的老师是认同您的,您只要是真心爱孩子,孩子是能感受到的,各个阶段的老师也是可以感受到的,所以前妻怎么着您是阻拦不了您对孩子的真爱的!问题是您对孩子是真爱吗?????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应该让她看望孩子吗?

孩子不是物品,说不让看的人是有多自私?孩子想念母亲,父母离婚都已经给孩子造成了伤害了。还要孩子看不了母亲,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母亲不给生活费可能是因为穷。因为各种原因。只要她是爱孩子的。就应该探望!反之,母亲心术不正。不看就不看吧

离婚了但孩子还是双方的。将来孩子一样有义务去赡养亲生父母。同样,孩子在未成年以前其父母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没有与之一起直接生活的父或母应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也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符合社会道德的理念。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人性化的关怀。

你提到女方没有支付抚养费是否能不让她看孩子,这个问题要辩证去看待。

首先,如果离婚时是你自动放弃抚养费的,女方并没有多大的错误。她只要有意思,平时给孩子买件衣服、买点零食之类的,也算心里还有孩子,这个时候若不让她见孩子对她来说是不公平的。

其次,如果是女方过的不如意,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也应该对她表示理解,只要不是故意,也该让她看孩子。

再者,如果是女方当时承认承担抚养费,或是法院判决她承担抚养费用,现在有能力支付而拒绝支付,从情理上讲不让她再见孩子,也合乎人情。有这种情况,有人认为拿抚养费是给对方了,并不一定直接能用于孩子身上,心理上排斥,所以拒付费用。但不论哪种理由拒付抚养费都是错谈的,不足取的。从法的角度讲不让其母亲探视孩子是不合法的。说个高大尚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事不能交叉处理。欠抚养费就向她要抚养费,该看孩子还得让她看孩子,这样分开处理才对。

从,我个人角度看,我认为,既然选择离婚,就应承担离婚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既然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就不要去再打忧孩子平静的生活。想孩子了可以在远处看看,买的东西可找个其它名义让人代转,不必非得让孩子知道是妈妈买给的。只要有这份心,孩子长大了自己会懂的。隔三差五的探视,影响孩子的情绪,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初如果双方都为了孩子好,就不该离婚,也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离了,就干脆点,该断当断,别在丝丝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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