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应该怎么落户
退伍(转业)军人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需要提交材料:
《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拓展:手续流程:
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凭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参军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志愿兵异地安置,凭经户政处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军转干部落户,凭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入户证明信、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编码表、接收单位报到证明或市军转服务中心落户证明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退伍落户手续流程及费用?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转业随父母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军转干部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条件
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
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
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军人转业应该怎么落户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