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增加条件有哪些

法律答疑 2025-07-28 9
大家好,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增加条件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增加条件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江西赣州离婚抚养费标准2020?
  2. 离婚后可以要求一方增加抚养费吗?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江西赣州离婚抚养费标准2020?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构是哪里?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哪些情况当事人可以减免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在全江西省,制定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不可能是一样的,我县农村和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差异化就比较大,因为,在制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的时候都是结合民众的年均收入水平来考虑的。因此,要想知道自己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还需要自己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还得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

离婚后可以要求一方增加抚养费吗?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般来说孩子在前三岁的时候,如果不生病,只需要购买奶粉、纸尿裤、衣物等婴幼儿必须用品,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了,一般这样的开销,一个月需要两三千,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给1000多的抚养费就够用了。

但是孩子慢慢的长大,3岁之后就开始上幼儿园和各种兴趣班了,一个月1000多的抚养费是不够用的,比如幼儿园,每个月学费1000左右,学学英语、绘画、钢琴等补习班,平均每个月接近两三千,难道你忍心让你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吗?

咬牙也会让自己的孩子跟别的孩子一样,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这时候抚养费就要要求对方增加了,至少也得增加到每个月2000多才行;可是,对方不一定会这么爽快的同意增加抚养费,那应该怎么办呢?

1、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例举孩子近来的详细开销,最好能有清单明细,发给对方,劝服对方能自觉增加抚养费,与你共同抚养大孩子,看孩子逐渐成才;

2、离婚协议书: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有相关约定,约定根据孩子的实际成长需求,逐步增加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离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非常重要,建议让律师帮忙拟写或者修改离婚协议书;

3、起诉追加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的标准来执行;

增加抚养费的所涉及的问题并不复杂,在争取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支持的时候,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这样整个过程会相对容易一些,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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