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公司主动辞退人员,被辞退人员要求工资立马全部结算合理吗?
通常都是跟随正常薪酬周期走,立即结算的情况非常少,通常小规模企业会配合。但是中大型企业很难立即结算,人力流程、财务流程走完也需要时间,如果企业遇到这类员工的离职请求,尽量安抚,也要根据情况,是否有激化矛盾的风险、是否有诉讼风险来判断是否需要尽快结算薪酬。
说的好听是“辞退”换一种说法就是“开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领导对你平时工作有所不满造成的。
在没有意义的前提下,不管它们啥时候开工资,对你的工资和工钱没有任何关系;它们必须得在你离开公司之前,结清你所有经济账目,和你的剩余工资。
这是规矩,因为你是被它们开除了。
没有理由在拖欠你的工资。
对于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被辞退员工要求立即全部结算工资合理吗?如果站在被辞退者的角度,这个要求实际上也是合理的,毕竟公司主动辞退员工是提前计划好的,因此也不存在没有准备的事情。而从公司角度,因为主动辞退员工,可能会产生劳动争议,所以一些公司不愿意立即结算工资。那么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又有哪些顾虑呢?
一、公司辞退员工结算工资的时间,规定是这样的!
有一条规定提到这一块,那就是“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一条来看,无论是员工辞职,还是被辞退,公司都要立即付清员工的工资。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出现种种问题和意见,因此到了各个省份和城市,对于这一块就有了更细化的规定。
比如江苏省,是这样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江苏省,正常情况下,是两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但又有一个附加条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支持公司和员工另外约定支付日期。
再比如深圳市,是这样说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也就是按月发放工资的,是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因此,被辞退人员要求立即全部结算工资是否合理,得看当地的规定是这样的。
二、在实际中,很多公司并没有遵守这些规定!
可以说,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只有极少数的公司能够按照上述规定结算工资。
少部分正规点的公司,对于这种情况,每周结算一次,也就是最迟7天内发放工资。还有少部分公司,对于这种情况,一个月结算两次工资。而大部分工资,对于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员工,都是和在职人员一样,在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时,一起发放。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与这些因素!
一、因为财务工作量的问题,如果公司人数不是很多,而离职员工每天都可能有,零零散散,分布在不同的时间,如果每次都单独去处理,耽误时间。因此很多公司会每月会统一规定一个离职日期,然后集中一个时间发放工资,这样节省时间,也提高效率。
二、对于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也担心员工去劳动仲裁,所以拖一段时间,看看公司的态度。毕竟有些公司认为,暂时不发工资,至少能拖一拖员工,也有个谈判的余地。
总的来说,公司主动辞退员工,对于工资的计算,一般各个城市都会给出几天的缓冲时间,很少有要求当天立即结算完的,一般得有两三天的时间,甚至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来进行。
在这里我要纠正题主一个词语,立马是什么意思?是“立即马上”的意思吗?如果是这个意思,那我认为题主的要求并不合理。
如果是被辞退当日要求公司结算全部工资,那我认为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
支撑我答案的依据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完毕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节选)。
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不论是主动辞职人员、辞退人员,只要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在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都可以要求公司当日结算完毕所有工资。
对于辞退人员,结算工资应该包括:
01.正常出勤天数所产生的工资。
辞退当月,劳动者依据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当月应得工资金额。
02.公司辞退员工因此导致的赔偿费用。
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赔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03.辞退当日离开公司,公司需额外再多支付一月的工作,作为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辞退员工,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当日结清所有工资,这样原要求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也符合实际执行的需要。同时劳动者应该清楚,公司辞退自己时,有哪些费用是需要结算的,其中不仅包括正常的出勤天数,还包括赔偿与代通知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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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员工辞退,员工要求结清工资是理所当然的。
希望你们好好看看《劳动法》,劳动法不是摆设,他是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能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保障。
公司不仅要及时结清工资,还要根据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拖欠工资不结清,还要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发放赔偿金。
不管什么原因被开除了,工资怎么结算?
严重违纪违法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工资还是要给的。
在真正的实践中,严重违纪的情形一般很难达到,比如打架斗殴、偷盗公司财务等。
正常工作因为能力和业绩原因,可以协商解除,支付N+1补偿金。
所以,甭管什么原因,没达到那个程度,补偿金要给,工资更要结算清楚,按照出勤一分钱都不能少y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开除员工,作为直接负责此事的你都会感到为难。大家都明白,尽管有充分的理由,这还会给对方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他们常常认为是你没有保护好他们,或者认为是你使他们被开除,所以开除员工尽力做到:清楚自己说什么、讲明开除理由、面谈时间要短、讲话要有人情味。申明解雇某人的原因。以免给其他同事造成不安的感觉。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 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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