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 **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的犯罪行为性质一般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大;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
3. **审查程序和举证责任不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审查程序不相同;同时,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全由公诉机关承担。
4. **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 (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5. **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刑罚处罚的轻重在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中也有所不同。
这些比较全面地描绘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之间的主要区别。
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举例说明?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
1、刑法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257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260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自诉案件不是同一个概念。重婚案并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自诉案件除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外,还包括: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有:
刑法234的轻伤案、245的非法侵入住宅案、252的侵犯通信自由案、258的重婚案、261的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刑法4、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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