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股东的十大权利分别是什么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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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8、知情质询权。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说的不好可以请各位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缴纳出资享有的权利称为股东权。在公司中,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即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这些权利都是由股东是公司出资者的身份决定的。
股东身份权、表决权(包括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优先购买权和新股优先认购权、知情权、质询权、申请解散公司权、申请公司清算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息、红利分配权(资产收益权)、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直接诉讼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股东(大)会自行召集主持权、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权和请求撤销权、股权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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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大股东权利和义务如下
1、拥有以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
(三)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结算计划;
(六)审核利润分配;
(七)决定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
(八)发行债券的有关规定;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在不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此外,股东还享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在特定情况下的诉讼和代位权、选择和监督经理的权利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2、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支付认缴的出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责任,即股东以其个人财产不承担公司债务。
(四)履行义务的缴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义务出资填补下列情形: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出资、实物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估价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差额由交付出资的股东承担,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的义务;增资是指股东除按照各自的出资数额缴纳的以外,股东大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作出超过其出资数额的进一步出资。补充出资义务属于公司章程中的任意记载事项义务,即“公司法”没有列出其内容,但一旦记录在案,就应当有效。
(六)公司存在期间,公司不得擅自撤回资金;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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