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借条有证明人可以吗
我朋友向我借了几万块钱,又是拿的现金,有人可以证明,但是没有写欠条,怎么办?
题主,你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讨要:
第一步,你先向他要,如果他认账并且能还给你,那就行了。
第二步,如果他认账,但是他一时没钱还不了,那你就让他给你补写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款时间、利息、还款时间、写借条的时间等,并且让他签名按手印。
第三步,如果他不认账,那你就请知道你借钱给你朋友的那个知情人写个见证证明材料,然后你再写个借款时的详细材料,接着就去你或者你朋友常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可以通过一下几种途径解决: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量还款。第三,如果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证人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以前没有吃过金钱的亏,后来生活压力逐渐增大,慢慢的我开始看紧自己的钱,除了自己信得过的朋友,一般不外借,觉得这样比较有安全感。所以朋友,你借钱的时间有没有思量一下你这个盆友,值不值得去借,最坏的结果自己能不能接受。
这种是属于借给只看友情值得借出的朋友。
如果是出于同情➕友情,没有欠条真的很可怕,真实案例,我曾经借给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几千块,之后断断续续几十几百的借,每次都是订个时间还每次也都没有还,后来我幡然醒悟察觉自己被坑了,直到目前看到他发朋友圈我还是会跑去和他讨钱,也没有还,怪我涉世未深,其实我心里已经觉得这是打水漂了。
比方说他借了你一万块钱,你可以趁他忙着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前提是录音,什么都不说,一接通就直接说:你借我的两万块钱啥时候能还我,我等钱用。这时候他会无意识的说:不是一万吗?你记错了吧?这样你只要有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了。不知道法院支持不支持。
出借人仅有借条,能够证明借贷事实存在吗?
1、出借人仅有借条,借款人也认可,法院会直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
2、通常情况下,法庭中会调查借条的来源,形成原因,即核实借条的真实性,是否真实履行等情况。如果能够清楚的说明上述情况并附有相关证据,出借人仅有借条,是能够证明借贷事实存在的。
这个问题主要看借款金额的大小,如果金额较小,只有借条法院也可能认定借贷事实存在;相反,金额较大,法院在认定上就会很谨慎。至于具体多少钱才算金额“较大”、“较小”,一般要结合法院当地的经济水平,由法官自由裁量。当然金额只是一个方面,实际终法院还要考虑交易习惯、出借人的经济能力等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作为出借人,最好尽量避免现金交付,最好采取银行卡对卡转账的方式,然后银行转账记录再结合借条,两者的证明效力很明显远远强于单一的借条。
法院不能仅因为原告只有借条而认定借款事实不存在,进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事实以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
1.借款金额的大小。如双方借款金额较小,实际生活中确实大量存在此种借贷现象的,则本案借款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就较大;反之,法院将从严认定证据。
2.款项交付的具体方式。考虑出借人是交付现金还是其他交付方式,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本人还是由他人转交,在何时何地交付等。
3.双方借贷发生的具体原因。借贷行为不会无缘无故发生,故综合考察双方借贷发生的具体原因也是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的重要方法,如借款人是否确有借款的实际需求,所借款项将用于何种用途等。
4.借贷双方财产的变动情况。考察借贷发生后双方财产的具体变动情况,如出借人账户是否有相应款项支出,借款人账户是否有相应进账,两者在时间和数额上是否吻合等。
5.借贷发生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考察当地民间借贷的通常交易方式,当事人之间是否经常发生借贷行为,其交易方式如何,本次交易方式与此前方式是否相同或发生较大变化等。
6.是否有在场见证人见证。证人证言亦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故合法有效的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认定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出借人提供款项时如有在场人见证,起诉时也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款项交付时的具体情况,供法院综合考察判断。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 头条号:法律在线询问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关于个人借款借条有证明人可以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